不良資產買賣為何收不了尾 須謹防“冰棍效應”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6日 17:48 南方周末 | ||||
□本報記者 柳劍能 花旗集團和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一樁堪稱樣板的不良資產買賣在報送國家發改委審批幾個月后仍然沒有結果,引起了業界對不良資產處置“冰棍效應”的擔心和審批程序的疑惑 資產管理公司有一個共同的敏感詞匯叫“冰棍效應”,形容不良資產像冰棍一樣,隨 著時間的推移慢慢縮水。因此,它們是對時間高度敏感的公司,最害怕的是漫長的等待。花旗集團和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長城”)的一起交易似乎觸及了敏感地帶。4月27日,長城將廣東惠州和汕尾兩個地區共23.26億的不良金融債權“打包”,一次性轉讓給美國花旗集團金融產品公司。但直到9月中旬,也就是雙方簽訂協議的幾個月后,仍在等待國家發改委的審批。 據悉,這樁買賣是中國首次將兩個地區的不良債權“一次性打包”整體轉讓給外資金融機構,“實現了完整的地區性退出”。 或許是首吃螃蟹的緣故,長城對迄今仍未完畢的審批表示“完全可以理解”。 “我們期待國家有關部門對外資參與不良資產處置的申報能有更具體的要求和規定,以便在實踐中遵照操作,從而縮短交易時間。”9月13日,長城廣州辦事處總經理王良平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一樁樣板交易 花旗和長城的交易堪稱“樣板”。 長城期待開拓不良資產處置的新渠道———以引進國際著名投資機構為突破口;花旗則希望以長城為起點,迅速介入中國日益凸顯投資價值的不良資產處置市場。雙方都對自己的“第一次”投入了大量精力,故事頗為曲折。 就不良貸款轉讓中的有關定義、轉讓與交易、先決條件、完善所有權等28項條款及有關貸款交易的陳述與保證等10個附件,長城與花旗先后進行了至少8輪面談。 其間,借鑒其他國家的慘痛教訓———外資利用一些涉及政府或政府部門的債權在境外起訴、追索政府造成風險,長城對貸款再三核對,盡管沒有發現政府或政府部門作為借款人或保證人的貸款,但為了穩妥起見,還是要求花旗集團“放棄起訴、追索中國政府部門的權利”。 花旗一開始堅決不同意,反反復復仔細研究,總覺得“若有所失”。僅此項談判就花了4個月。艱難的磋商后,雙方終于達成了共識。 最終,經過15次修訂的《貸款購買與出售協議》長達90頁。 具體的交易價格是多少,長城一直沒有透露。不過提供了一種參照算法:據長城公司總裁汪興益介紹,到2004年六七月為止,長城已累計回收資產27..7億元,資產回收率達15.81%,其中現金回收率達10.41%。這個回收率跟財政部要求的最低比率一般來說略高,各地具體下達的回收比率略有不同,但實際成交價格也應是在15.81%上下波動。 目前,花旗和長城都把這個案例作為“樣板”。 花旗與長城其他地區的辦事處已經展開新的項目談判,程序簡化了許多,“可以直接談價格了”。長城接觸到的很多著名外資投資機構如德意志銀行、高盛等,也紛紛打聽花旗的條款是如何制定的,指出它們的要求“不會高于花旗”。 該由誰審批? 對于這樣一個經過買賣雙方充分博弈的市場化交易,發改委要進行哪些審批呢? 王良平說:“賣給外資,涉及到外債登記問題。” 但是業內人士難免心存疑惑:外債登記似乎不需要很長時間。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分公司的高級經理梁慧君的理解是:“一般有關部門要對交易價格、交易架構(比如交易條件和以何種方式處理)等方面進行審核。由于外資參與中國的不良資產處置,有不少案例都是史無前例的交易,不是很成熟。這也是審批部門謹慎的原因。而且,從中央審批落實到省級,也有一個時間。” 早在兩年前華融第一次打包出售不良資產給外資機構時,安永就已經擔任華融的財務顧問。當時并不需要送發展計劃委員會(發改委的前身)審批。 “談判無非圍繞價格和風險控制。交易價格方面,財政部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都有下限的規定,所以價格應該不是重點;風險控制方面,談判中已經有明確的條文來規避。”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名的高層一臉苦笑說,“發改委長時間審批的焦點在哪里,我們也不清楚。如果能給一個明確的規定,我們就按照規定的標準做。可是現在誰也不清楚里邊還有哪些問題。” 9月14日,記者就此事致電發改委新聞處,一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事太專業,我也不清楚,照理說不歸發改委管。按照通常的理解,涉及外資歸商務部管,涉及國有資產歸國資委管。金融資產轉讓問題,那似乎應該是銀監會管。”當記者問是否確認不需要發改委審批時,該工作人員又不能肯定。 謹防“冰棍效應” 顯然,不明朗的審批規則和不明確的時間表,已經給業界帶來影響。 財政部對處理不良資產有時間上的要求,即到2006年要處理完。這迫使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要學會“與時間賽跑”。 目前,四大公司都面臨進入攻堅戰的問題。錢鍾書那個“吃葡萄”的經典比喻——一種先吃較好的,剩下的都是越來越差的葡萄;一種先吃較差的,剩下逐漸好的——正好描述了四大公司的普遍窘境,因為它們不約而同選擇了前者。在最后期限日益逼近的情況下,“冰棍效應”總體上越來越明顯,它們最后都要品嘗“最爛的葡萄”,其壓力也將加速增大。 8月31日,在由銀監會廣東監管局和泛亞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合舉辦的“金融資產處置/投資論壇”上,華融、長城、東方、信達廣州辦的老總們分別發表演講,總結出的新舉措可謂不謀而合:一是為了加快處置速度,不良資產紛紛以各種方式打包,二是積極引進買方渠道,對大型外國機構投資者頻遞橄欖枝。 自然,對于花旗與長城這個既是打包又是賣給外資的案例,業界的要求是盡快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 銀監會廣東監管局副局長孟建波對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他的觀點頗為鮮明:“其實按照市場的原則,國家已經賦予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職能,只要符合財政部關于回收比率等要求,并且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就可以了。”他說,發改委審批只是履行正常的程序,其過程不應復雜。 “金融不良資產的處置需不需要發改委批呢?這個事情決策層有討論,最近發改委會有個說法,但文件還沒到。相信很快會有答案。”王良平說。 記者從另外的渠道獲悉,發改委正加快出臺《外債登記管理辦法》,今后此類問題的審批可望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