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制藥生產廠家銷售人員自曝高價藥內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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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6日 13:30 新華網 | |||||||||||||
新華網濟南9月16日電(記者蘇萬明) “賣藥郎”袁某現在是東北一家大型制藥生產廠家的銷售人員,曾在東北、華北等地為許多藥品生產廠推銷藥品,從事藥品銷售已有七八年時間。兩年前,他進入這家藥廠銷售部門,主要負責山東市場的藥品推銷。袁某在推銷藥品的過程中,對目前醫院藥品暴利黑幕有切身體會和深刻了解。日前,袁某向記者透露了藥品經營的暴利內幕,揭露了醫院藥品價格一步一步被人為因素抬高的過程。
藥品剛出廠,許多部門被藥商“擺平” 藥品真正賣到消費者手里要經過三步:出廠、中轉、售往醫院或藥店供患者消費。在這一過程中,對藥品零售價格影響最大的是前兩步,走好這兩步,藥品生產廠和批發商必須與主管部門打好交道,按袁某的話說,就是“把物價、工商、藥監等部門通通擺平”。 藥品走向市場的最初一步是出廠,通過虛報成本、抬高出廠價等辦法,為廠家和批發商留下高利潤空間。按國家規定,藥品出廠價應由物價部門根據生產企業申報的相關材料制定并備案。然而,藥廠的材料虛夸成本,有關部門往往搞不清;即使碰上“動真格”的前往嚴查,因為制藥成本因不同的藥材級別和加工過程,相差極大,有關部門不可能全程監督、了解加工細節,最終一般也查不出所以然。不過,藥廠一般在藥品出廠時就搞定了相關部門,不會讓這些部門對自己“動真格”。因此,許多低成本藥品,出廠時單價可以翻好幾倍,萬一真被查出,許多藥廠還可以購原料上當等理由搪塞過去。 “比如我代理的雙黃連,每支總成本大概為1.5元,出廠價則規定為4.3元。藥品出廠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由藥廠銷售人員轉賣給批發商;二是批發商直接以‘返點’(按批發商的年經營規模返,經營規模越大,返還比例越高,一般在0.5%到3%。)形式從廠家進藥,而藥廠和批發商往往有口頭協議,使實際的進藥價格保持在實際的成本價左右,遠低于批發商對外宣稱的4.3元,這為藥廠和批發商均能獲取暴利埋下了伏筆、開了好頭。”袁某說。 第二步是藥品的“中轉”,藥價進一步被各級批發商和醫藥代表人為提高。比如,藥廠銷售部門一般不會直接賣藥給醫院,藥品要進入醫院,必須通過各級批發商,再由他們轉賣給醫院。從進貨到最終賣給醫院的過程中,各級批發商都要漁利,因此賣到醫院的藥品價格已經提高。如此一來,醫院藥品就要以更高價格賣出。在各級批發商、醫藥代表賣藥給醫院過程中,碰到有關部門查藥品的實際成本時,他們要不早就疏通了關系,要不就是以運費、倉儲費等造成的合理成本加以掩飾。 “按國家的規定,藥品的出廠價外加15%就是批發價,批發價外加15%即為零售價,按這種價格銷售一般可以保證藥品經營的利潤空間。但是,由于‘暗箱操作’,雙黃連批發價在虛夸的出廠價基礎上已經‘明平暗漲’,達到5元左右,翻了好幾倍。其中,有關部門變相獲取了部分利益,藥廠、各級批發商也都要瓜分利益,藥品前兩步的提價已經暗中完成了。”袁某說。 醫院和藥商“利益均沾”推出“天價藥” 醫生開藥給患者的消費環節,是批發商、醫院利益的最終實現環節,也是一個以銷定額的過程。藥品進得多,并不意味著批發商、醫院的收益就高,最終還是看醫院藥品賣出多少。在這一過程中,醫藥代表要顧及藥房主任、擁有處方權的醫生等各方利益。否則,有的醫生沒被照顧到就可能不開某種藥,那么醫院這種藥進得再多也無利可尋。同時,醫藥代表與醫院早就定好協議,比如一級批發商兼作醫藥代表賣藥品給醫院,實際藥價為50元,但他們私下定協議以115元的表面價格成交,然后以115元左右的價格賣給患者。一般來說,表面價格越高,賣得越多,雙方的收益就越大,特別是醫藥代表(一般是新藥代表)的回扣最多可為“三零扣”,即醫院銷售收入的30%。這種隱秘的手段讓有關部門無從查起,一旦遇到有關部門核查藥價,醫院往往振振有詞:“進價太高!” “在這一過程里,銷售商要通過折扣獲取利益,而藥房主任要統方費,有開方權的醫生要開方費,底價1.5元的雙黃連價格一下子就上升到6.6元。醫院賣出藥品后,‘草雞'變成了金鳳凰,藥品的暴利實現了。而按藥品經營的一般規律,藥品的醫院零售價除以1.15再乘以0.15就是實際進價,也就是說,藥品進醫院后,賣價都將是合理價格的8-10倍!”袁某說。 醫院是患者消費藥品的主要場所,除了藥價虛高,醫院和藥商還有一套辦法“強制”患者在醫院買藥,從而保證醫院和藥商的高利潤:有的藥單里,藥品名稱只有醫生和藥房才看得懂,如使用代碼、專門名稱,或故意把字體寫得很潦草等等;另外,醫藥市場早就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即某一種藥品投放某一地區,只允許一家代理商(一般就是一級批發商)經營。因此,當地患者在醫院以外買藥根本就不可能買到同一種品牌的藥,以此保證代理商和醫院的“利益均沾”。如果代理商不能做到這一點,行話就叫做‘某一地區藥品走方’了。這就是目前許多地區藥品代理商拼命控制江湖賣藥郎跨省販藥的原因。 藥品買賣實際上走兩條線,以雙黃連為例:一條暗線(1.5元成本價-4.3元批發價-6.6元零售價,藥價為底價的4倍多)牟取暴利,一條明線(4.3元出廠價-5元批發價-6.6元的零售價,藥價僅為出廠價的1倍多)掩蓋暴利經營、保護藥廠、批發商和醫院這幾個利益群體。 藥價虛高,我們還要忍受多久? 藥價虛高,樂了許多醫院和藥商,苦的是廣大平民百姓。治療感冒,用同樣的時間、達到同樣的效果,在省級醫院和鄉鎮醫院,價格將是5-10倍的差距。在省級大醫院治感冒,400元-600元的藥費屬正常范圍,這是記者近日隨4位感冒患者,在山東齊魯醫院的藥品劃價電子牌上看到的。然而,患者明知許多醫院藥價高,卻只能憋著一股無名火,因為他們無可奈何,一旦患病,只能怪自己倒霉。袁某也說:“患者到醫院求醫求的就是治好病,一般沒有患者會告醫院藥價過高。即使想告,由于獲利方做過的手腳從頭至尾毫無漏洞,患者也無證可告。” 反藥價虛高確實不容易。據有關部門介紹,我國從1996年就開始反藥價虛高,但最終效果并不明顯。山東省藥監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指出:“藥價太離譜,根本原因一是有關部門監管不力,二就在于實行以藥養醫、以藥補醫的機制。監管不得力,醫藥不分家,許多藥品就將永遠‘安全、合理'地成為某些人牟取暴利的工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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