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次收受賄賂579萬元 珠海某銀行一原組長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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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5日 16:32 廣州日報大洋網 | |||||||||||||
本報珠海訊 (記者 黃文生 通訊員 任慧娟)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昨天依法對中國銀行珠海分行國際結算科進出口組原組長梁世漢受賄案公開宣判。梁世漢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于昨天被執行死刑。 非法開出信用證提取報酬
法院經審理明查:1997年6月至1998年10月間,被告人梁世漢為得到周某允諾給予的按所開信用證金額2.5%計算的報酬,在明知周某所開的兩間公司的銀行授信額度不足、且周某不能提供保證金作抵押的情況下,利用其在中國銀行珠海分行國際結算科任進出口組組長的職務之便,用自己的工作代碼和操作密碼,并盜用本行國際結算科副科長的授權密碼,以中國銀行珠海分行的名義先后非法為周某開出信用證31張,開證金額為3445.5萬美元、1282.6萬德國馬克。周某將其中8張信用證貼現,共計1028.3328萬美元。1997年10月至1998年11月,梁世漢數次收受周某賄賂人民幣共計579.1218萬元。 受賄錢財部分購買物業 查明其犯罪事實:1997年10月31日梁世漢收受周某通過珠海亞德貿易有限公司劃賬給予的人民幣11.7018萬元。并以其姐姐的名義購買了珠海市香灣花園某座604房;1997年12月29日,梁世漢收受周某通過亞德公司劃賬給予的人民幣34.734萬元,以其妻子的名義購買夏灣聚賢園某號商鋪;1998年5月6日、28日,梁世漢兩次收受周某分別以亞德公司和潤輝公司的名義劃賬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8.9066萬元,以陳某的名義購買了珠海市華寧花園某棟2座401房;1998年7月9日,梁世漢收受了周某以亞德公司名義劃賬給予的人民幣35.7794萬元,以其妻子的名義購買了珠海市金福廣場小區某棟2號商鋪;1998年11月11日,梁世漢在珠海賓館收受周某指使人送來的以“李明”、“朱一丹”名義存有人民幣共468萬元的上海銀行存折多本。 案發潛逃并提取受賄款項 案發后,梁世漢逃到上海、廣東徐聞縣,期間將存折中的款項提取并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梁世漢身為國有銀行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盜開信用證,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規定,以受賄罪判處梁世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昨天珠海中級人民法院對梁世漢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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