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調查發現:信改試點一年 支農仍嫌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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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5日 10:23 經濟參考報 | |||||||||||||
本報訊 從去年8月份國家決定進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至今已經一年了。山東等省作為全國8個試點省份,各省統計局日前調查發現,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目前雖已取得了成效,但在支農問題上還有待加強。 調查中發現,在進行信改試點一年后,山東省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已經逐步到位,農民“貸款難”的問題正在得到初步緩解。但是,據各省統計局反映,迄今為止,信改的支
最需要解決的是小額貸款期限短、大額貸款手續復雜的問題。據介紹,目前,我國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這不僅與養殖業、林果業的生產周期不匹配,而且與農民從事農產品加工、儲運及其他非農行業的生產時間也不相吻合,既影響了農民的正常生產,又增加了貸款成本,也不利于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 貸款利率高,農民難以承受。目前一年期貸款基準月利率為4.425‰,農信社在此基礎上可上浮50%-100%,貸款利率最高可達8.85‰,這已經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范圍。再加上個別農村信用社違規操作,農民貸款后先扣利息、保險費、公證費等,農民的實際貸款月利率已達到或超過10‰。 “貸款難”的問題仍然存在。目前,農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紛紛收縮回城鎮,并且沒有針對農民的小額貸款業務,因此,服務于農民的信貸機構只有農信社一家,農民貸款的空間縮小。另外,為了降低貸款風險,農村信用社加強了對貸款人的審核,嚴格擔保制度,擔保程序煩瑣。據調查中農民反映,在持有貸款證的農戶中,基本沒有低收入的貧困戶,貧困戶雖然最需要資金扶持,但是由于家底薄,不是擔保人難找,就是農信社不信任,貸款難上加難。 針對上述情況,來自統計局的專家們建議有關部門平等對待農村信用社,盡快取消限制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農村資金大量外流,緩解當前支農資金不足與“三農”信貸需求增加的矛盾;建議各級政府加大對信用社不良貸款的清查和清繳工作的考核力度,消除企業借改制之機逃廢信用社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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