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光明拿薪水 北京公務員究竟該拿多少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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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9日 20:24 中國《新聞周刊》 | |||||||||||||
北京悄然推行的“3581”工程,力圖使公務員光明正大地拿到自己該拿的薪水。 但這并不能解決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公務員究竟該拿多少錢?由誰來決定公務員應拿多少錢? 北京公務員的“3581”
事關5萬多名公務員收入的“3581”工程,在實施之初,即引起較大爭議 本刊記者/劉英麗 2003年12月,全國的公務員們盼來了好消息:因為SARS而被暫緩的加薪計劃終于落實,平均每人將加薪50元。不過,北京市人事局卻說,北京并沒有加薪計劃。 但不事聲張地,北京在暗渡陳倉——2004年7月,大多數北京公務員發現,新的工資單比上月多出了數百至上千元。一位公務員自行在網上公布的該單位的情況是:副科級漲了950元,正科級漲1100元,副局級漲1250元,正局級漲1450元。 但按北京市政府內部的表述,這次不叫“加薪”,而叫“規范”,依據是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清理整頓機關津貼、補貼、獎金,規范公務員收入的通知》。 它還有一個別名,叫“陽光工資”。但迄今為止,這筆多出來的薪水還沒得到官方的公開證實和解釋。 8月24日,北京市人事局官員回復中國《新聞周刊》:“該項改革不對外宣傳。” 而在北京市公務員圈子里,它有個更廣為人知的名字:“3581”工程。 “3581”中的此消彼長 碩士畢業,工齡兩年,現為科員——北京市某區地稅局的許先生和北京市科協的劉先生履歷幾乎相同,但在2004年7月以前,由于身處不同部門,卻收入迥異。 加上各種補貼獎金(不含過節費和年終雙薪),劉拿到手的月收入為2200元,年收入不到2.8萬元;而對于許來說,雖然工資單上只有1700~1800元(工資1300多元,下戶檢查費700多元,扣除住房公積金400多元),但加上季度獎6000元(每個季度1500元)和年終獎1萬多,實際現金收入能達到4萬多元。 雖然國家對各級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有統一規定,但實際上,不同部門間公務員收入迥異,特別是實權部門與清水衙門間甚至可達三至五倍,這早已是十余年來的潛規則。 但從7月份起,許和劉第一次拿到了差不多的薪水,約2700元至2900元。 對于許先生來說,雖然工資單上的數字上升了,但季度獎和年終獎全被取消了——這意味著年收入將減少萬元以上。 而對劉先生來說,這是近年來幅度最大的一次加薪。 未獲官方證實的數據顯示,在這次調整中,70%的公務員工資提高了,20%的下降了,還有10%的基本保持不變。 改革完成后,劉和許,以及北京市的5萬多名公務員,收入將被拉平,統一到“3581”之下。 較早前,“3581”傳說指科、處、局、部級干部月薪分別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萬。但記者向權威人士求證的說法是, “3581”出臺之初的考慮是指年薪,也就是科、處、局、部的年薪達到3萬、5萬、8萬和10萬。 北京市科協這樣的“清水衙門”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包括公安、法院、稅務、工商在內的“實權部門”卻屬于那不走運的10%。 “這次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消除行業壟斷、政策權力帶來的不合理收入,做到公務員工資透明化。”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一位研究人員對本刊說。 而其采用的手段和目標可以概括為:一、將公務員變“暗”為“明”,公開化;二、變“繁”為“簡”,將工資項目簡化;三、消除部門之間的工資差距。 小金庫的命運如何 在劉先生新的工資單上,最主要的是“基本工資”、“職務補貼”、“工作補貼”和“績效獎金”四大塊,而此前的“目標管理獎”、“通訊費”、“洗理費”、“書報費”、“加班費”、“無伙補助”等,均被取消。 各種令人眼花繚亂的補助、獎金、津貼,曾經存在于每個公務員的收入中,而其名目和數額的多少,決定著不同部門公務員實際收入的高低。它可以進入工資單,也可以以現金、代金券或實物福利等方式,直接進入公務員的腰包。 這部分收入主要有兩個來源,一個是各級財政乃至各個部門自行規定的“津補貼”,如許先生的1萬多元年終獎,就來自區財政;還有一個是單位自己的“小金庫”。“財力充足的地方和部門,自然發得更多。”北京市政府的林先生說。 小金庫的來源,可以是單位創收、行政審批收費、執法罰沒收入等,也可能是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所得。一般情況下,“小金庫”的賬目只有單位的主要領導以及財務部門清楚,并且大多不上繳財政。 小金庫的存在,不僅使不同部門同一級別的公務員收入不平衡,更可能成為一些實權部門利用公共權力謀單位或個人之私的動力。 北京市“陽光工程”的目標之一,即是清理單位“小金庫”,并且將市、區級自行發放的津補貼合并為統一標準,歸入“工作津貼”和“績效獎金”之中。它甚至統一規定了原來高低不一的“過節費”:每次1000元,每年4000元。這樣,將這部分原來處于桌面下的收入擺到桌面上,使公務員工資變“暗”為“明”。 6月底, 北京市某區法院貼出一個公告,公布了所有職工的工資,上至院長下至科員。除此之外的其余收入,從此銷聲匿跡。 在取消小金庫之后,公務員工資由財政統一發放。據北京市政府一位人士介紹,“大部分人提高了工資卻并沒有增加財政支出總量,甚至還略低于以往。” 一個大致相若的說法來自北京市研究部門一位人士,他說,這次調整工資,人均財政增加支出約為40多元,人均工資并沒有太大變化。不像此前其他地方的改革,公務員工資的提高幅度較大,財政增加很多支出。“因此這次工資改革只能被稱為規范、調整。” 國家人事部一位人士稱,“規范”是一項系統工作,其前提是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部門收入全部進入財政專戶,由財政統一支出,因此,規范前各單位自行發放津補貼的資金來源,也大部分被收入財政。收支相抵,“規范”之后的財政支出并不會增加很多,甚至可能減少一些。 但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疑慮是,“陽光工程”是否能根絕“小金庫”和灰色收入?一位新浪網友表示了他的擔憂:如果只是工資“陽光”了,上漲了,沒有一定的監督措施,那些實權部門不照樣可以一邊左手拿“陽光工資 ”一邊右手收“黑暗工資”嗎? 為此,北京的方案特別明確規定“不準再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獎金和代金券(卡),凡違反規定按照‘小金庫’論處,對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財務負責人一律作免職處理,并停發該單位工作人員津補貼。” 據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一位研究人員透露,“規范津補貼”只是龐大工資改革其中的一個環節,針對這些問題還會出臺不少配套政策。 官場新取向? “小金庫”的取消,使得各單位領導們不用再為單位創收職工的收入和福利操心,可以把精力集中于業務上。 但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看來,工資的統一并不一定意味著公平。 同屬司法系統,由于法院有訴訟費等收入,其職工收入通常高于檢察院。而在新政策實施之后,這種差距將被拉平。 但這位法官說,據他的計算,法院和檢察院的業務工作量就差別很大。檢察院只有刑事案件,而法院的刑事案件只占到全部案件的10%左右。在人數差別不大的情況下,法院的工作量應該大得多。公安系統也有人認為,警察工作強度大且危險,收入也不應該與辦公室的科員們一碗水端平。 暫時沒有看到北京市的方案是如何回應這樣的呼聲。在具體的操作中,似乎很難有一個合理的標準去衡量不同部門之間的工作。 因此一直存在這樣的非議:“3581”可能造就新的“大鍋飯”。 即使在單位內部,這種爭議同樣存在。在某區地稅局的許先生就發現,過去自己與科長的工資差距最多400~500元,但現在擴大到了700~800元,而和處長的差距加大到一倍以上。 北京市中級法院的一位人士說,以前科員的基礎工資比處級低,但如果辦理的案件多、質量好,他的收入可能與處長差不多,甚至更高。 據他介紹,北京市某中院自1996年以來漸漸形成自己內部的獎金制度,其主要的標準是“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客觀上有利于法院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提高。而這些獎金的取消——雖然新制度中設立了績效工資,但它僅與公務員級別掛鉤,而與其個人業績表現無關——可能導致大家回到干多干少一個樣的時代。 在另一方面,據了解,一個在法院工作了4年的科級公務員,其獎金幾乎占到其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一,工作數量和質量的不同使得這個獎金差距很大。 “我們這些基層公務員自然很看重這部分的收入。” 北京市某區法院的王先生說。 而“3581”取消自設的獎金之后,這些原本收入較高的部門科員級公務員的薪水下降得最多,處級干部的變化不大,局、部級的收入提高了。就整體而言,北京市發改委一位科員評價說,這次改革中,一般公務員、尤其是中下級公務員收入增幅很小,而不同層級公務員間的差別被拉大了。 級別之間收入的拉大客觀上凸現了“仕途”的重要性。“過去的獎金制度客觀造成了一個結果,即很多人并不以繼續晉升為惟一途徑,覺得兢兢業業做一個普通公務員也可以。”北京市中院的那位人士說,“但是現在不行了,逼著大家‘千軍萬馬’走仕途。” 一些公務員評價說,由于職級、職責和風險不同,不同級別的公務員拉開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但它的前提是,公務員的升降和獎懲機制也應該是科學合理的,否則可能挫傷較多公務員的積極性。因此,薪酬制度改革應與人事制度配套,而后者是一個更為龐大的工程。 (本刊實習生潘麗對此文亦有貢獻)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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