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建行資金2560萬 浙江第一貪被執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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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8日 22:56 新華網 | |||||||||
新華網杭州9月8日電(趙志恒 傅丕毅)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依法對浙江歷史上最大的貪污犯劉俊峰執行死刑。據了解,劉俊峰曾伙同胞弟劉偉峰貪污了中國建設銀行義烏支行2560萬元。據法院介紹,從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劉俊峰和擔任建設銀行義烏支行信貸經營科客戶經理的劉偉峰以并不存在的義烏市順發物資經營公司名義填寫了《借款合同》,并模仿建行義烏支行領導的簽字,蓋上私刻的印章,偽造了貸款審批表、大額取款審批單、轉帳憑證等相關貸款手續,到建行義烏支行辦公室騙蓋了支行公章及支行
法院認為:劉俊峰與劉偉峰相互勾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設立虛假公司,利用劉偉峰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之便利,采取詐騙手段,非法占有國有銀行的巨額款項,其行為均構成貪污罪。根據二人的犯罪情節,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10日一審以貪污罪分別判處劉俊峰死刑;判處劉偉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二人不服,均提起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后,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了二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