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征求意見:拖欠農民工工資最高可罰3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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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8日 14:58 CCTV《全球資訊榜》 | |||||||||
建筑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自去年以來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可是,人們只能對這種行為,進行道義上的譴責,一直沒有法律上的依據。而最近,正在征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修改稿,則第一次明確了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各種處罰和限制措施。 這里是北京成百上千個建筑工地中的一個,腳手架已經拆除,正等著進行裝飾裝修,可是工人們還沒有拿到屬于他們的工錢。
農民工一:工資還欠著呢。 記者:欠了有多長時間了? 農民工一:欠了有半年了。 農民工二:大概拖欠了2000塊錢了。 記者:他們有沒有說過什么時候會發? 農民工二:沒說! 業內人士粗略估計,今年上半年,僅北京一地的在建工程就拖欠民工工資達6.49億元。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常務理事李維平:這次對于拖欠工程款,應該說滲透到整個修改這個建筑法的過程中,包括抬高市場準入門檻,設置很多約束性的條款,到加大處罰力度等等,都是保障這個不再發生類似拖欠工程款的情況。 現行《建筑法》是1998年3月正式頒布實施的,這次是第一次做修改,在篇幅上新增了34條,大部分都是有關施工許可和法律責任的內容。 修改稿第99條規定承包單位未依法與勞務企業簽訂勞務合同工的,或者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人員工資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但是,僅處以罰款顯然是不夠的,一個工程,工人工資占工程費用的20%左右,一個1000萬的工程將有200萬是工人工資,30萬元以下的罰款也許很難起到威懾作用。于是修改稿第二十條規定了建設工程必須具有財政撥款證明,或是具有擔保機構,或是有銀行出具的資金額度到位證明。而如果有工程款拖欠,將影響該企業領取下一個施工許可證。這些都是以前從來沒有明文規定過的。 目前,《建筑法》修訂征求意見稿還在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觀眾朋友如果有什么意見或好的建議可以登陸建設部網站,直接表達自己的想法。 《全球資訊榜》播出時間: 經濟頻道每天:12:00—1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