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出具虛假施工圖合格書罰3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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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8日 09:23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潘澄清) 昨天,建設部公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不得使用,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審查機構出具虛假審查合格書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對其處以3萬元罰款,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撤銷對審查機構的認定;有違法所得的將予以
《京華時報》 (2004年9月8日第A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