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盟國際權威機構 溫州民企覬覦歐盟標準話語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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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7日 13:21 南方日報 | |||||||||
主動出擊與國際權威機構結盟,以破解日益肆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5日上午,浙江大型民營企業溫州康奈集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英國沙雀技術研究中心(SATRA)訂立了一項全面合作協議。按照這個協議,今后康奈將借助SATRA——這家全球最權威的鞋業研發、檢測、認證機構,主動參與有關國際鞋業貿易的規則和技術標準的制訂。 康奈集團總裁鄭秀康表示,面臨日益頻繁的國際貿易技術壁壘,他們首度主動出擊,意在嘗試積極參與制定國際貿易規則,以破除技術壁壘。 在當天舉行的“康奈破解國際貿易壁壘新思維”大型論壇上,博鰲亞洲論壇秘書長龍永圖對其“破壁”之道給予了首肯;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局長王世春在評價這一舉動時則說,康奈這種出口廠商參與進口方技術標準制訂的新思維,開創了中國企業突破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第四條道路”。 康奈標本 據了解,組建于1919年的SATRA,其技術標準和測試方法為國際認可,其本身還在歐盟不少制定貿易技術法規和標準的組織中占有相當席位。 而根據此次簽訂的協議,康奈將在SATRA的協助下投資1000萬元在溫州設立國際標準認證實驗室。該實驗室的主要功能包括:研究開發世界最新鞋類技術、工藝,爭取參與制定國際鞋類技術標準和環保標準等,將由SATRA技術研究中心負責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認證。 據稱,康奈借助該實驗室開發的任何一類鞋都等同于達到SATRA的行業標準,而SATRA的標準已為阿迪達斯、銳步、耐克等一些在制訂國際鞋業貿易規則時最具發言權的巨頭采用或參考。 更重要的是,SATRA是進口國設置技術壁壘時立法調查的重要對象和參與者。作為其合作伙伴,康奈對于鞋業技術壁壘的“聲音”將通過SATRA準確及時地傳達到法規制定的過程中,并有望反映在最終形成的規則中。 溫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劉鋌表示,隨著關稅對國際貿易影響的逐步弱化,技術性貿易壁壘由于其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和隱蔽性已經成為當今國際貿易中的主要障礙,技術壁壘正在削弱中國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競爭優勢,也成為中國對外貿易的攔路虎,康奈集團此舉是率先邁出了尋求國際平等生存權和發展權的重要一步。 技術性貿易壁壘當道 國家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博士告訴記者,康奈這種做法是國內企業在出口海外市場中變被動為主動的典型案例。在此之前,民間探索破解貿易壁壘的腳步也一直在進行,但是成功的并不多。康奈集團總裁鄭秀康也認為,目前我國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技術壁壘和反傾銷時,大多處于消極被動地位。在這場較量中大量外貿單子流失和出口成本大增也是常見的結果。 梅指出,根據有關部門調查,2000年我國約有2/3的進出口企業受到國外技術壁壘的影響,影響當年出口總額的1/4,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約110億美元。 他進一步向記者作了較為全面的解釋。首先,技術性貿易壁壘涉及面廣、對技術水平要求高。“技術性貿易壁壘通常表現為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歐盟現有僅涉及安全、健康與環境方面的標準就多達10萬個以上,美國設立的標準認證體系達55個。” 其次,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風險評估、科學論證和合理保護水平在很多情況下并無定論,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從而給保護主義者提供了上下其手的空間。 第三,技術性貿易壁壘因其“健康”、“環保”之類外衣而特別具有隱秘性,能夠令保護主義者師出有名。加之,出口方在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時往往要遇到域外管轄等法律難題。 走向國際豈能單刀赴會 據聯合國一份資料預計,今年僅綠色壁壘就可能使中國70億美元以上的出口商品受到不利影響,歐美發達國家欲強制推行的SA8000標準(企業在贏利的同時也要承擔對環境和利益相關者的責任),預計今年有85%的中國生產制造企業受該標準實施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消極影響。 不難看出,從DVD、手機到計算機操作系統甚至普通日用消費品,跨國公司一方面利用其擁有的技術標準和專利知識產權取得了豐厚的利潤,另一方面又頻頻設置各類貿易技術壁壘限制進口。那么,康奈的做法是否值得國內其他企業借鑒和效仿? 龍永圖認為,康奈集團的這一舉措不僅僅是在鞋類行業樹立了一個典范,其意義應該擴展到所有的行業,這是中國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惟一出路。 梅新育博士則表示,要跟國際巨頭玩這樣的游戲,國內企業必須有一定的規模和經營實力。在他看來,無論是民營企業還是國有企業,從長久而言,要應對國際商界游戲的挑戰,不能僅靠單刀赴會,“如果能形成相關同盟可能更好”。 據了解,明年歐盟將全面放開鞋革產品的進口配額,為防止進口激增,歐盟內部正醞釀設置進口壁壘以保護本地區制鞋企業。而東南亞等低成本國家也在積極承接鞋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轉移。因此,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是刻不容緩。 對話 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理論選擇 參加本次論壇的中國貿易壁壘專家梅新育會后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為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技術壁壘提供了進一步的分析。 記者:從理論上講,中國企業該如何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 梅新育:我覺得,歸根結底要從兩個方向著手:其一是確保規則公開、透明,從而降低我國出口企業面臨的不確定性;第二個方向是積極參與規則制定過程。 記者:與第一種方向相比,積極參與規則制定過程這種方式顯然更主動。 梅新育:是的。這種方式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推動制定國際標準,或推動進口方、出口方技術標準的相互承認與效力相當,這屬于政府的職能范疇。另外一種是出口方參與進口方的技術標準制定過程,也就是康奈今天所做的事情。 無疑,我們應當積極推動第一種方式,但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一現實:由于我國還是一個科學技術總體發展水平比較落后的發展中國家,我們目前在很多新技術標準上還沒有能力在國際上開風氣之先,無論是制定國際標準,還是推動發達進口國與我國技術標準的相互承認與效力相當,都存在一定限制,而發達國家正是對我國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力。 這樣,企業積極參與進口方的技術標準制定過程就能夠補充第一種方式之不足,是目前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一種更為現實可取的方式,并能夠為未來我國制定相關標準積累知識。 記者:從上述意義來看,康奈的標本意義何在? 梅新育:在一個更高的層次上,我們可以看到企業積極參與進口方的技術標準制定過程對實現國際化的正義意義。任何經濟活動歸根結底都必須滿足其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利益,包括消費者、廠商和工人。在一國之內,不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訴求容易為另一方所了解,國家政權也容易通過行政和司法權力來對不同各方加以平衡。 然而,在這個國際分工空前發達的時代,生產者在甲國而消費者在乙國,制定技術標準的權力偏偏又集中在作為消費者的發達國家,我們不能夠指望他們有充足的內在動力去主動了解、維護我們這些異國廠商和工人的合法利益,只有積極參與進口方的技術標準制定過程,才能保證我們的合法權益在市場規則制定過程中就得到維護。 報道:本報駐京記者 鄭子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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