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與地方利益糾纏 輸油氣管道安全清理再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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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6日 11:28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石油行業安全生產越來越考驗中國的神經。 8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發《關于加強輸油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4118號),通知指出要加大清理輸油氣管道占壓物的工作力度,消除管道安全運行隱患。
“這是個老大難問題,已經三令五申了,但是成效不大。從200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辦發200367號文,到今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達發改能源200427號文,再到公安部等10個部門今年7月1日聯合下發公治2004177號文,這是今年第三次重申這個問題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位官員略顯無奈地告訴記者。 按照公治 2004 177號文,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環保總局、安全監管局、電監會聯合制定了《進一步開展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決定從在7月到10月間,開展整治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專項行動。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人士解釋,這次專項行動主要是要整頓、處罰一批違法經營的地方小煉油廠,關閉非法建立的地方小煉油廠,取締土煉油爐、非法采油井點和其他寄生性廠點,拆除占壓輸油氣管道的違法建筑物,規范油氣開采、原油加工、油品運銷和油區用電秩序。 集中整治范圍很廣,工作方案中列出了整治的重點地區及重點問題,涉及到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山東、河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60多個縣(市、區)。 行動方案中專門指出要建立企地聯合、打防結合的輸油氣管道安全保護機制。建立起輸油氣管道巡護領導機構,下設專門的輸油氣管道巡護治安辦公室,會同石油企業組建專門巡護隊伍并配備必要的裝備,落實打擊和控制措施。 為什么打孔盜油盜氣案件會屢禁不絕呢? 中國石化集團管道儲運分公司輸油管理處處長廖達偉告訴記者,中央企業在地方處境微妙。在各級國資委成立、資產明確分割后,責任主體、利益主體的不同,使中央企業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矛盾更加凸現。 他舉例說,中央企業的生產經營占用了地方土地,需要地方協助和支持,其稅收則全部上繳國家。地方政府只能服從,但涉及自身經濟利益時,地方必然會有“對策”,而打孔盜油盜氣等違法犯罪行為在一些地方衍生出眾多非法、不合理的“隱性收入”。地方政府在處理時往往會有“縱容”的嫌疑,沒有那么大的積極性去切實配合“抓、查、堵”打孔盜油現象。 “地方政府的隱性石油收入來源包括漏油污染管理費、漏油后原油回收的銷售收入、現場抓獲的贓物處理收入、土煉油罰款及充公收入等。管道被‘打孔盜油’后,由于原油泄漏發生土地和大氣污染,我們除了要向農民賠償,還要向當地環保局賠償。” 中央企業的資產廣泛分散于全國各個地區,但地方不是中央企業的責任主體和利益主體,“地方保護主義”可能給央企的運行帶來負面影響;更重要的是,中央企業在地方的資產和經營安全到底誰來保護﹖ 廖達偉介紹,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都下設專門的能源管道安全委員會,并有專門的管道立法管理,能源企業只負責專一經營管理。2001年國務院頒布的《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只是一個行政法規。“呼吁為管道保護立法、為石油立法已經多年,每年全國人大、政協開會都有人提出這個問題,可總不見動靜。” 200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盜竊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但在具體落實中,地方司法機關量刑普遍偏輕。 這次行動方案提出要把維護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生產治安秩序包括油田供用電秩序工作納入油區地方特別是縣市、鄉鎮政府政績考核之中,兌現獎懲。對縱容涉油違法犯罪活動,違規越權審批小煉油廠、土煉油爐、采油井點等非法廠點的,要堅決依法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專家認為,分布在各地的中央企業目前只向當地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則交給中央。打孔盜油背后掩藏著復雜行政體制、財稅體制之間的矛盾,地方和中央企業的利益矛盾。 “不能總是行政命令,這樣一陣風,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給地方一個合理的財權,這樣達到起碼的事權與財權的平衡,地方政府才有可能設身處地地為中央企業的利益著想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專家認為,中央企業的利益應該讓地方政府也能“均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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