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般國企不再確定行政級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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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6日 11:19 信息時報 | |||||||||
有關部門回復政協提案表示:除少數國企外,政府不再派人到一般國企擔任領導 本報訊 (記者 王海波 通訊員 鄭耀泉) 近日,記者從廣州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市民進”(中國民主促進會廣州市委員會)一份提案的答復中獲悉,除少數國企外,一般國企不再確定其行政級別,政府也不再派人到一般國企擔任領導,真正落實企業的經營自主權,由企業自主選拔和聘任經營人才,逐步消除舊體制沿襲下來的“行政級別”和官
“市民進”在其提案《加快產權有序流動,推進我市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中建議,強化國企資產清查,取消國企“級別待遇”,引導交叉持股,加快實現國有產權結構多元化。建議市機構編制管理部門不再批復、或以任何形式認定企業的“級別待遇”。 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答復稱,自1993年廣州市對企業已再沒有確定機構規格(行政級別),但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對少數在廣州市經濟建設和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比較重要的企業,通過明確其在對外聯系工作、發文件、參加會議等可視作局級(或副局級)單位待遇。 從管人的角度看,一方面授權經營經構和擔負一定公共職能的特定企業(集團),其負責人由政府派出和監管;另一方面,授權經營機構屬下企業和一般經營性的非特定企業,遵循市場規則,由企業自主選拔和聘任經營人才,逐步消除體制沿襲下來的“行政級別”和官本位等的殘余影響。 市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為在,在適當范圍和程度上應繼續保留企業國有資產無償劃撥的手段,這與市場經濟沒有矛盾、沖突之處。從公平、公正的原則出發,投資者通過市場去做取舍選擇,政策制訂上不應再將投資者區別為國有與非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