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領事“不客氣” 質詢中國知識產權保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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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6日 22:50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8月26日電(記者 楊金志) 22位外國駐滬領事26日受邀來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聽取法院通報10年來上海知識產權的審判狀況。領事們對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興趣濃厚,聽完通報后紛紛把毫不客氣的問題“拋”向法官。
丹麥駐上海總領事何嶼國問道:“一方當事人被要求賠償損失,法院能采取什么 措施,讓他支付賠款給另一方當事人?”他的問題看似有點“法盲”,其實直指中國法院的“執行難”問題。 上海高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須建楚回答他:“在中國,法院判決生效后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可在法律規定時間內,即個人在1年內,法人在半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他接著說:“法院可以根據申請查封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可以凍結他的銀行賬戶。法院可以拍賣查封財產后將錢財交付申請人,也可以直接把凍結的銀行存款劃到申請人賬戶。” 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邱志恒說:“上海的一些外國企業很擔憂,因為中國對侵犯知識產權判罰的罰金不高,不足以嚇倒侵權者,一些違法者在交納罰金后繼續侵權。這種現象是否真的存在?”他頓了一頓,又說:“中國的立法機關是否討論過提高侵犯知識產權的賠償金額?——我知道作為司法機關的法院不討論這個問題,但我還是想問。”須建楚十分坦誠地告訴他:“法院判決的賠償與權利人的期望的確會有一定距離,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國的知識產權審判適用‘填平原則’而不是‘懲罰性原則’;其次,賠償的計算標準是當地標準,這和發達國家有差距;第三,按照中國法律,原告要舉證自己的損失或被告侵權所獲利益,如果難以確定損失,按照中國法律最高賠償是50萬元人民幣。” 上海高院副院長呂國強則告訴邱志恒:“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更大了。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全方位的,不僅從民事救濟上對權利人進行經濟賠償,對于屢次侵犯知識產權觸犯刑律的,還將根據我國法律采取刑事措施。” 新西蘭駐上海總領事沈倩萍提了一個頗為“輕松”的問題。她說:“上海的知識產權審判在中國是第一流的,我們的企業如果涉案,是不是都能到上海來審?”她的提問引起其他領事聳肩微笑。事實上,這個問題是對中國的司法環境提出質疑:中國能否在她的國土上保持法制和判決尺度的統一?能否杜絕地方保護主義? 法官告訴沈倩萍:“中國法院受理案件有管轄權限制。如果一方當事人注冊地在上海,或者侵權行為發生在上海,上海法院歡迎你們來提起訴訟。” 從1994年上海建立知識產權審判庭以來,10年間,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審涉外、涉港澳臺地區知識產權民事案件349件,占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總數的9.5%,涉及的國家有美國、日本、英國、德國、加拿大、新加坡等。這些案件里,不乏占據中國法制史一頁的案件,如美國寶潔公司訴上海晨鉉公司不正當競爭案、迪士尼公司等“好萊塢”三巨頭狀告盜版商案,都曾轟動一時。而上海法院通過“訴前禁令”、“訴前財產保全”、網上公開裁判文書等方式,為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相當的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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