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北京注冊經營分兩地辦臨時稅務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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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6日 04:12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記者 王一寧)9月1日,新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記者昨天從市地稅局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根據新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企業重復辦理稅務登記和區縣之間爭搶稅源的混亂局面將不存在。 實行新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后,稅務登記地點將進一步明確,即納稅人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生產地址不一致的,在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還要在其生產、
另據了解,從事建筑、金融保險、連鎖經營等四種情況的企業按特殊規定執行。 屬于特殊規定的四種情況 (一)在京從事郵電通信業、金融保險業、交通運輸業、建筑安裝業的納稅人,在工商注冊的機構所在地辦理稅務登記,核發稅務登記證件;(二)在京從事連鎖經營的各類納稅人(實行統一財務核算、統一配送商品或原料、統一價格、統一電算軟件核算財務成果的),在工商注冊的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核發稅務登記證件;(三)外地進京施工企業的應納各項地方稅費繼續實行統一由北京市建設工程專業發包承包交易中心代征代繳的辦法;(四)自2004年9月1日起,凡在本市范圍內辦理設立稅務登記手續、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在該場所內發生應稅行為,從事娛樂業、文化體育業、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辦法》規定,在生產、經營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向生產、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