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調控促成民企聯盟 江蘇投資聯盟VS溫州中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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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07:4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見習記者 米飆
南通、上海報道 溫州中瑞財團惹起的塵埃還沒有落定。 8月14日,遠東集團董事長蔣錫培又在“首屆蘇商高層論壇”上宣布:“三個月前,我們遠東集團與雨潤集團、紅豆集團等企業組成了合作聯盟。” “雪藏”已久的“江蘇投資聯盟”正式公之于眾。 民資新方向 視線上推到6月15日,安徽黃山賓館會議室,祝義才、蔣錫培、周海江、陳俊、黃麗泰、朱桂洲(代表丁佐宏)在一份《江蘇投資聯盟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上鄭重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這一天是溫州中瑞財團,中國第一家以“財團”命名的法人成立的前一天。 與浙商張揚的開業典禮相比,江蘇投資聯盟的成立幾乎是悄無聲息,這與蘇商踏實的性子暗合。 但在這6人背后站立的卻是六家江蘇重量級民企:雨潤集團、遠東集團、紅豆實業、一德企業、利安達集團、月星家具集團。 公開數據顯示,雨潤資產39億元,遠東資產20億,月星家具資產近20億,紅豆集團資產15.3億,利安達資產5億,一德企業資產3億,六家總資產已逾百億。 投資聯盟的最初發起人是祝義才和蔣錫培。計劃的最初醞釀和討論是在2003年底,不過聯合的念頭卻早在這之前。 今年年初通過數次董事長之間的“六方會談”,聯盟框架最終確定。5月份六方正式通過了投資聯盟章程草案,6月15日最終簽署正式文本。 “這是多種因素影響的結果,其中也多少受到了宏觀調控的影響。”遠東行政副總卞華舵說。 “現在他們覺得更有必要了,五六月份正是在宏觀調控下,民企日子最難過的時候。”針對江浙兩地幾乎同時出現民企聯合,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如此分析。 最明顯的體現是投資方向。《協議》第四十一條規定:“聯合投資項目為:國有企業改制、城市基礎設施出讓、國家基本建設土地開發等項目。” 卞華舵說,他們將把投資重點集中在這三方面。 這與中馳財團,初期投資主要集中于房地產和國企改制上的表示不謀而合。而中瑞財團也已經將參與溫州市的“百項千億”基礎設施工程確定為自己核心業務之一。 在宏觀調控中,這些“國“字號的項目因為與政府和公共利益之間千絲萬縷的關系而巋然不動。在鋼鐵、化工等重型化道路受阻的情況下這條路無疑平坦得多,同時利潤不菲。 “這一行的利潤是25%。”太平洋建設集團董事長嚴介和說,他的旗下是“江蘇第一民企”——太平洋建設集團是靠路橋和市政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迅速崛起。 與高利潤相伴的是政治資源與資本的高門檻,這門檻甚至足以讓單個民企望而卻步。對民企而言,迅速跨過門檻、占領市場的途徑就是“軍團作戰”。 民企聯盟時代 宏觀調控使得聯合更迫切,但對聯合的需求卻不僅僅是宏觀調控。 “毫無疑問,我們現在面臨著巨大的發展機會,沒有一個產業有能力單獨占有競爭所需要的相應資源、設置有效地進入壁壘。”蔣錫培更多地認為這是爭取更大的市場空間的必然。 早期在浙江闖蕩的他一直對浙商的軍團作戰艷羨不已,并認為這是浙江企業成功的關鍵。而投資聯盟會則是“江蘇民營企業由單打獨斗到抱團作戰的轉變”。 對當前形勢的敏銳觀察則使民企們著眼于對未來江蘇資源整合機會的把握。《協議》規定,“‘投資聯盟’成員企業獨立投資難度較大的大型優質項目,可由‘投資聯盟’出面組織成員公司聯合投資。” 可以想象,六家知名企業的信譽聯合,六種行業資源的整合,百億資產的背景,當這樣一個龐然大物出現在任何地區的任何行業時,都會在博弈中處于優勢地位。 “通過合作的形式可以在市場上尋找更多的利益,而且可以整合彼此手中的信息資源、政治資源。”蔣錫培說。 而6位企業家的特點之一就是大都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6人合作的基礎之一就是道德因素,這不僅有公眾對其道德的認可,也有政府對其道德的認可。” 這其中,祝義才是全國人大代表,蔣錫培是全國十六大代表,丁宏佐是江蘇省政協常委,黃麗泰是江蘇省人大代表,陳俊是南京市政協常委,周海江則是江蘇省工商聯副主席。 周海江認為企業聯合將會克服民企實力并不強的“紙老虎”缺點,有可能與實力強大的外資抗衡。 “光靠一家,資源上會有壓力,而且風險可以分擔。”祝義才的秘書范先生表示規避風險同樣是不可忽視的方面。 而聯盟的成立則讓非成員企業感受到了合作的誘人和面臨一個強大聯盟的壓力。 按照《協議》規定,聯盟的最終成員數額是20家,剩下的14個名額“現在已經有不少企業和我們接觸”,卞華舵透露。 “歐盟式”聯盟 浙江中瑞財團在溫州,而投資聯盟則是3家在南京,2家在無錫,1家在常州。 但是同樣的聯合需求,同樣的關注領域,投資聯盟卻采取了與財團的“溫州模式”截然不同的“蘇南模式”。 《協定》將投資聯盟定性為“既非社團也非企業集團”,而是“依據國家有關法人間經濟合作的法規、以經濟合作協議的形式構建的旨在加快各企業發展的利益共同體,也是一些優勢企業間進行策略聯盟的嘗試”。含義頗為模糊。 而中瑞的運作則是由發起企業拿出部分資金投資另外的經濟實體——財團,然后通過財團進行項目操作。財團具有獨立的地位,可以自主決策。 受制于一種“歐盟式”的聯盟性質,投資聯盟不能直接進行項目投資,每個項目都需進行相應談判并簽署多邊契約或成立項目公司。 在投資項目的股權結構上,為了保證決策順暢,需要保持一家企業的相對控股或絕對控股。而項目信息的提供者享有項目投資的優先權和主導權。投資中具體的股份、利益分配、風險承擔仍需通過具體項目的談判決定。 “聯盟”的性質增加了談判的次數和成本,卻也具有單獨法人沒有的優勢。 蔣錫培指出,“中瑞在自己的合作中只能動用自身的資產,而我們可以動用的資金范圍則要寬泛得多。” 而在金融方面,由于各企業獨立“在投資聯盟內,在自愿的前提下,成員內部可以相互提供擔保,協調金融機構,幫助彼此獲得金融機構的融資支持”。只不過,相應的權、責、利依然通過具體契約確立。 同時,聯盟計劃由成員企業直接出資或代為出資成立2-3家擔保公司,為聯盟內企業提供擔保。 而專家則指出這對改善民企的融資環境、降低風險非常重要,特別是在目前信貸收緊的情況下。 在為成員提供融資渠道外,蔣錫培表示聯盟也有意進入金融業,“我們會在適當的時候進入金融領域。現在也有不少股份制銀行改造,以及信托、擔保、保險公司找我們增資擴股,進入的機會很多。” 另外,聯盟將會在成員企業相同的業務方面進行聯合采購,這意味著成員們會在產品價格、性能、質量以及服務上獲得較大優勢。并且“帶動相關行業發展。” 融資互助、聯合采購固然是法人間的合作。而溫州民企的財團式聯合也將會僅是整個聯盟框架中“聯合投資”的一部分。 《協定》表明,如果需要的話,聯盟可以組成“兩家以上的投資公司,對優選項目進行投資”。蔣錫培也承認在條件成熟下,會衍生出類似財團的投資公司。 聯盟現在面臨的關鍵是“把項目做起來。”周海江說。 現在進入投資聯盟的項目不少,規模也“不小”,其中“已經有兩個市政、一個地產項目在聯盟內部取得初步共識,可能會是遠東、紅豆、雨潤、利安達四家出資。”蔣錫培透露,并可能會在一兩個月后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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