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農民工在京大病可報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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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2日 10:05 新京報 | |||||||||
9月1日起將加入基本醫療保險,離京或用人單位停止繳費就失效 據新華社電(王文韜弓琳) 從今年9月1日起,外地農民工將正式加入到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范疇之中。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向記者解釋說,這一規定重點解決外地農民工在京務工期間的大病
北京市日前已經正式頒布了《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辦法》主要體現了“低費率、廣覆蓋、保當期、保大病”的原則,適應了外地農民工“年紀輕、流動性大”的特點。《辦法》規定,外地農民工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住院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的醫療費報銷范圍是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并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德修介紹說,此次出臺的農民工醫保政策有兩大特點,一是保大病,“大病”的范圍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享受待遇一樣,但不將一般的門診醫療費納入其中。二是保當期,指的是農民工在北京打工期間,用人單位繳費的,就享受醫保報銷待遇,一旦離開北京或停止繳費就不能享受這個政策。 王德修強調說,外地農民工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外地農民工個人不繳費。另外,外地農民工不建個人賬戶,不計繳費年限,繳費當期享受相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