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利用票據詐騙1.6億元 首鋼詐騙案真相大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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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1日 11:39 新京報 | ||||||||||
5名案犯四年間共詐騙資金1.6億元,其中一對是父子 本報訊 (記者 李欣悅) 昨日,首鋼億元詐騙案中的三巨騙祖峰和孫連生、孫亮父子被槍決。該起案件中,5名被告人4年間共進行10起金融詐騙,金額高達1.6億元。另兩人被另案處理。
今年39歲的祖峰曾在銀行工作過10年,后同他人聯手經營房地產,最終因資金匱乏不了了之。而57歲的孫連生是北京市京雷工貿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德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31歲的孫亮是孫連生之子,也是祖峰的朋友。在這起億元詐騙案中,另兩名“主角”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金融部女職員黃曉勤及無業人員臧鐳。 案件回放 5人詐騙資金1.6億元 經法院查明,2001年4、5月間,祖峰、孫亮、臧鐳、孫連生通過中間人誘使北京首鋼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存款人民幣1億元。此后,他們利用黃曉勤提供的首鋼公司空白轉賬支票,私刻印章,偽造轉賬支票和委托貸款手續,騙取翠微路支行向北京德陽房地產開發公司貸款人民幣7000萬元。 另外,祖峰等人還分別參與了從1997年3、4月至2000年10月的9起金融詐騙活動。他們利用北京10多個單位和個人有閑置資金欲存到銀行賺取高息,以支付高額利息為名,在多家銀行使用偽造的銀行轉賬支票、銀行金融憑證騙取9000余萬元。 從1997年至2001年間,5人通過這種手段,共詐騙資金1.6億元。 2001年5月底,騙得首鋼公司7000萬元后,孫連生為感謝黃曉勤利用職務便利向其提供的幫助,送給她一輛帕薩特轎車。 終審判決 三主犯被判死刑 去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祖峰、孫亮、孫連生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臧鐳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黃曉勤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除臧鐳外,其余被告人均以事實不清、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去年11月,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祖峰、孫亮、孫連生判處死刑。 姓名 年齡 罪名判決伏法 祖峰 39歲 票據詐騙罪和金融憑證詐騙罪死刑昨被槍決 孫連生 57歲 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和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死刑昨被槍決 孫亮 31歲 票據詐騙罪和金融憑證詐騙罪死刑昨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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