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華融承當德隆重組 唐萬新被監視居住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0日 18:41 《財經》雜志 | |||||||||
【本刊消息】(記者 凌華薇) 8月8日,人民銀行負責處理德隆危機的有關負責人口頭通知唐萬新等德隆管理層人士,有關德隆債權債務的一應事務,將交由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理。十天左右會有正式文件下達。據悉,德隆的15家債權銀行同樣接獲此通知。 《財經》同時獲悉,唐萬新已在近日正式被“監視居住”。這位德隆系的核心人物回國后最初住在北京的華融大廈。在提交公司財產清單和自己的債務重組設想后,他于本月
關于德隆資產由華融擔綱進行重組的正式報告已上報國務院,近期可獲正式批復。消息人士說,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總裁楊凱生目前在親自過問此事。華融對德隆是否是先托管再重組?未來的重組以何種形式進行?此外,是否全部德隆資產均可進入華融的“重組資產包”?目前這些業內關注的問題尚未明朗。 分析人士認為,在華融重組大局已定之后,央行為解決德隆旗下證券機構個人賬戶支付所提供的再貸款很可能將交給華融。有消息說這筆計劃中的再貸款的預算額度約為人民幣73億元,央行對該筆貸款的使用及最終收回均有要求。 40歲的唐萬新于7月18日從海外飛返北京。消息人士告訴《財經》,目前處于監視居住之中的唐萬新不能擅離居所,但可召見屬下,布置會議,也可在下榻地開公司董事會。據悉,他仍集中于安排和考慮公司重組事項,但所有商務活動已不再是公司秘密,須進入有關部門的監控之中。 監視居住系《刑事訴訟法》中設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國家賦予公檢法三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種特殊權力。據《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在被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期間,不能離開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確有需要要離開的,應向執行監視居所的機關報告,得到同意后方可離開。監視居住的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目前,除了唐萬里,德隆的部分高層也已接受不同程度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金新信托董事長何貴品,在多家德隆系金融機構擔任職務、德隆國際負責金融的副總裁李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