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寶馬起訴授權代理商侵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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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7日 01:46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陳雪根北京報道】 德國“寶馬”商標權與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寶馬公司)企業名稱權糾紛案,今年6月初曾引起媒體高度關注。日前,北京寶馬公司以侵犯企業名稱權為由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德國寶馬在北京的授權代理商———北京燕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燕寶公司)。由此,“寶馬”再次涉入糾紛。
據悉,北京燕寶公司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主要從事寶馬汽車的銷售、維修及保養業務。近日,北京寶馬公司得知,當車主到北京燕寶公司維修汽車時,會從維修接待處取得一個印有“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字樣的標牌,以證明自己的車輛在該處進行維修,待車輛修好后憑標牌取車。也就是說,車主在接受汽車維修服務時,明顯感受到是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維修自己的汽車,或者說在接受北京寶馬公司的服務。而在此前,北京寶馬公司并未授權北京燕寶公司使用其企業名稱。 北京寶馬公司認為,北京燕寶公司在未獲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企業名稱,侵犯了其企業名稱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北京寶馬公司委托北京市天馳律師事務所馬翔律師對其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北京燕寶公司停止侵害,并公開賠禮道歉。馬翔律師表示:“北京寶馬公司于1992年5月29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名稱即為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并連續使用該名稱至今。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享有企業名稱權。企業名稱權、商標權等是現代企業非常重要的無形資產,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 北京寶馬公司則表示將堅決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至于此案結果如何,還有待法院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