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信社改革試點見成效 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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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6日 09:50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8月16日電 人民日報今日發表評述文章,總結了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一年來的情況。文章中寫到,這次改革試點,中央在資金、財稅等方面對農信社給予了大力扶持。這一扶持,既是為了化解歷史包袱,更是為了“花錢買機制”,讓農信社獲得持續發展的能力。 文章稱,農信社改革的重點落向了兩個方面:以法人為單位,改革農信社產權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完善法人治理,區別各類情況,確定不同的產權形式;改革農村信用社管
產權制度方面,8個試點省(市)均結合本地實際,提出了各自在產權制度改革方面的意見。目前,江蘇、浙江、山東、貴州等省共有10家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獲準籌備,其中1家已經開業,有相當部分縣(市)已經獲準籌備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其中近40家已經完成。預計到年底,還將有30家左右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有一定數量的縣(市)實行統一法人。 伴隨產權制度改革的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開始步入正軌,經營機制開始轉換,內部管理逐步得到加強。在各省級聯社組織指導下,農信社已開始著手不同產權模式和組織形式下的建章立制工作,員工錄用、工資薪酬、干部競聘、貸款風險責任制等內部控制制度得到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有的已經開始付諸實施。江蘇、重慶等產權制度改革進度較快的地區,經營機制轉換的效果已經開始顯現,各項業務迅速發展。 管理體制方面,8個試點省(市)都組建了本省(市)農信社省級管理機構,除重慶、江蘇在試點前已經有省級聯社外,貴州、浙江、吉林、江西、山東、陜西6個省的省級聯社已全部掛牌,省級聯社在地市的派出機構正在組建中。根據日前國務院轉發的《關于明確對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的指導意見》,銀監會、人民銀行、省級人民政府和省級聯社等在信用社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中各自的責任也得以明確。(許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