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誠信填補合同漏洞 中消協組織研討“中凱現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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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0日 02:19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沈莉北京報道】 針對商品房領域消費者投訴大量增加、商品房消費糾紛難以解決等熱點難點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浙江省消費者協會,于近日在京召開“商品房市場誠信面對消費者———‘中凱現象’高層研討會”。
與會者認為,商品房消費糾紛標的額高、群體性強、涉及部門多、解決難度大,事關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因此,要大力宣傳經營者誠實守信的有益做法和重視消費者權益的成功經驗及有效措施,提升誠信經營者的市場信譽;對違反誠信原則、漠視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經營者予以批評,推動商品房市場樹立“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經營理念。 “中凱現象”源于今年6月25日圓滿解決的一起商品房銷售糾紛。2001年5月,杭州的17位消費者與上海中凱企業集團所屬浙江中江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了購買杭州中江大廈的《認購協議書》,約定的認購價格為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但2003年底中江大廈項目動工時,杭州的樓價已猛漲近一倍,中江大廈的規劃也從住宅樓變更為商住樓,到今年正式開盤時其價格已上升到每平方米近12000元。考慮到情勢的變更和成本的增加,中江公司向上述17位認購戶,提出以開盤價8.9折的價格銷售或者雙倍退還認購金及利息共22萬元的解決方案。部分消費者則不同意上述兩種解決方案,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將中江公司告上法庭。 2004年4月,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以認購協議書只確認了簽約意向而沒有約定實際的買賣房屋義務為由,判決中江公司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利息。中凱集團管理層在與中江公司管理層及各方專家反復探討后,認為不履行原有承諾就是失信,有悖于中凱“以人為本,講誠信,實現品牌對顧客、對社會的承諾”的企業經營理念。為此,中凱集團和中江公司最終做出決定:全面履行對消費者的原有承諾。今年6月25日,中江公司在浙江省消費者協會和新聞媒體的見證下,按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的承諾價格,與全部17位消費者簽署了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商品房市場的快速發展,是隨著福利性實物分房制度的取消、城鎮居民住房逐步市場化貨幣化而出現的。在法制建設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必然出現法律、法規的空白,誠信原則在商品房領域尤為重要。業內人士認為,經營者及市場中介機構在市場活動中,應以誠實信用原則作為基本的商業道德標準和根本的行為準則,切實履行《消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全面、充分履行與消費者的約定義務,守諾踐約,反對規避自身義務及各種商業欺詐行為,促進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市場監督機制。 在此次高層研討會上,結合“中凱現象”,與會的政府官員、消協人士、專家學者和企業界代表,針對商品房經營和商品房消費領域中誠信缺失的現狀,誠信建設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熱點難點問題,以及如何正確看待法律底線與道德尺度的關系,如何更好地開展企業自律打造誠信品牌,如何更加充分地發揮政府部門、消費者組織、行業協 會、新聞媒體等方面的作用,共同營造商品房領域放心消費的良好環境等話題,進行了熱烈而深入的討論,并形成共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以誠實信用作為法律和道德基礎的經濟。誠信原則是道德原則與法定的行為標準的結合。誠信原則要求經營者以善意的方式履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及規避法律和合同規定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