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將全面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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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5日 20:53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記者昨天獲悉,從8月15日起,廣東將全面實行危險廢物處置收費制度,醫療廢物每日每床加收費用不得超過2元。 由廣東省物價局、環保局、衛生廳、財政廳和建設廳公布的《廣東省危險廢物處置收費管理辦法》規定,處置費實施動態管理,按不同的收費對象采取不同的計費辦法。對醫療廢物,將按醫療廢物產生量按月計收。醫療機構交納的醫療廢物處置費計入醫療服務成本
辦法明確規定,所有醫療機構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向門診病人加收醫療廢物處置費用。在廣東省按國家規定改革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前,有病床的醫療機構經當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可以從繳納醫療廢物處置費之日起,在住院床位費現行標準基礎上每日每床加收不超過2元,作為彌補醫院支出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后,應將醫療廢物處置費用計入住院床位費中,不再另行收取。 對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原則上按危險廢物的重量計收。對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危險廢物,其回收價格由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與利用單位雙方議定。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可在最高限價內與委托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商定具體價格。在危險廢物處置設備正式投入使用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危險廢物處置費。 辦法明確,收取危險廢物處置費后,必須取消與危險廢物處置相關的其他收費項目,已交費且危險廢物已被收費單位接納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對這部分危險廢物不再交納排污費,也不再交納生活垃圾處理費。(記者 趙燕 實習生 黃潤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