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揚:法院不應搞經濟創收 不參加招商引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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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5日 07:36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秦皇島8月4日電 (記者 崔麗)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今天在京津冀部分基層法院院長座談會上指出,上級法院要向地方黨委政府建議,基層法院不參加招商引資、經濟創收等活動,以解決基層法院業外負擔過多的問題。 司法審判以外的活動太多、負擔太重,以致法院不能專心致志搞好審判工作,令目前基層法院普遍感到苦惱。一些地方各種行風評議活動、行政性的各種集中統一行動、各種
肖揚指出,如果法官既是偵查員,又是裁判者,工作必將十分被動。憲法規定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不是行政執法機關,不能把法院作為行政執法機關看待,法院不應參加行政執法活動。 此外,還要向地方黨委政府建議基層法院不參加招商引資、經濟創收等活動。肖揚說,如果基層法院參加招商引資、搞各種經濟創收,勢必要破壞獨立審判原則,迫使法院與企業合作,法官與商人合作,法院和法官就可能拿手中的審判權、執行權做交易,以完成經濟創收的任務,這將嚴重損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機關的形象與權威。 “絕對不能給法院下創收指標,不能規定法院上交款項的數額。”肖揚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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