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頒布管理辦法 財務公司準入門檻大幅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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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18:23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8月3日電 據銀監會官方網站消息,近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了新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銀監會加強金融監管、支持企業集團發展的重要舉措,對促進財務公司規范發展、完善中國投資環境將起到積極作用。 《辦法》是對2000年頒布的有關法規的修訂,其指導思想就是明確財務公司的市場定位,即“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
為了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辦法》著力于支持財務公司規范發展。在市場準入方面,《辦法》大幅降低了市場準入標準,有利于更多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在業務品種方面,《辦法》準予財務公司開展屬于加強資金集中管理的相關業務,同時取消了與新的市場定位無關或關系不大的業務;在組織機構方面,允許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設立分支機構,并規定了設立標準和程序。 《辦法》在加強監管、防范金融風險方面也做出了嚴格而明確的規定。按照分類監管的原則,一些風險相對較高、對公司經營管理能力要求較高的業務準入需經批準,如有價證券投資等;設定了嚴格的監管指標,約束經營行為,促使財務公司把主要精力放在資金集中管理業務領域;為強化財務公司的企業集團內部金融機構的特性,對財務公司的服務范圍做了清晰而動態的規定。多年的監管實踐表明,企業集團對財務公司安全運行具有直接的重要影響。為此,《辦法》規定,如果財務公司出現嚴重支付困難或被撤銷時,集團公司負有救助、組織清算等義務,從而加強了集團公司的責任,有助于財務公司的穩健發展。 《辦法》充分體現了增強透明度的原則。《辦法》在修訂過程中,中國銀監會除向相關部委征求意見外,還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一些建設性建議和意見已吸收到《辦法》中。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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