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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加快開發吸引“洗錢暗流”向中西部滲透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11:16 經濟參考報

  本報記者:劉紫凌 戴勁松 廖君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我國加大了對沿海地區地下錢莊等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洗錢暗流”開始逐漸向反洗錢工作起步較晚、防范打擊力量相對薄弱的中西部地區轉移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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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工行武漢天安支行成功堵截了一起兩筆洗錢案件。100萬元和35萬元的兩筆來款都是從北京電子匯兌的個人現金款,工作人員對一次提取135萬元現金的提款人特別留意,對其所出示的身份證進行認真審核后發現是偽造,便立即將可疑款項凍結,并按規定報告。后經公安機關查證,嫌疑人邊廣文利用虛假勞務合同詐騙5個省市150余人,非法獲利236萬元,造成1人跳樓死亡,10人跳樓未遂,已被多地通緝,沒想到在武漢洗錢落網。

  去年6月3日,農行湖北石首市支行新廠分理處收到一筆5000萬元的來賬,收款單位是私營企業江北隔熱保溫材料廠,這立即引起了經辦人員的高度警惕。經調查,付款來自山西省風陵渡開發區眾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由山西省芮城縣建行發出。人行石首市支行報告稱:當地這家企業每月資金流量在20至50萬元之間,收款金額與其經營規模明顯不符,認定為重點可疑支付交易。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偵察中。

  “類似案件近年來在內地從無到有,頻率不斷增高,內地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正面臨全新挑戰。”人行武漢分行支付結算處副處長熊會民說,由于我國加大了對沿海地區地下錢莊等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洗錢暗流”開始逐漸向反洗錢工作起步較晚、防范打擊力量相對薄弱的中西部地區轉移滲透。自去年3月啟動反洗錢工作以來,湖北省共查明11筆人民幣可疑交易,涉及金額5499萬元;報告大額和可疑外匯交易18207筆,涉及金額49.43億美元,占全省同期國際收支總額的82%。湖南省人行的統計也顯示,去年3月至今年5月,共查明人民幣可疑交易5筆,涉及金額數千萬元;查明大額和可疑外匯交易220154筆,涉及金額72.8億美元。

  外匯局湖北分局外匯檢查處處長趙軍認為,中西部地區加快開放開發,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境內外洗錢分子的注意力。像甘肅的一起典型案例,一家所謂的外資企業根本就是空殼,登記注冊的資金是100萬美元,非法收入作為投資匯過來一段時間后,這家公司便不辦了,注冊資金于是變成合法收入被收回。廣東潮陽的一些騙稅分子通過地下錢莊,將騙取的出口退稅款匯到新疆伊犁,再從伊犁的銀行提款到烏魯木齊外匯市場兌成外匯,然后輾轉打入香港的銀行,最后從香港把外匯匯回潮陽。僅從2000年2月至10月,從潮陽匯到伊犁的黑錢就達144.6億元。

  去年底,海南省查獲一起6700多萬元的洗錢大案,犯罪嫌疑人黃漢民洗錢的黑手也伸到內陸地區。他在北京、江西、四川,甚至東北等地都開有公司。這些子公司都是空殼,和集團公司根本沒有業務往來,目的就是為了方便“黑錢”過一道戶洗成“白錢”。有的投資款剛匯來,第二天就開始分筆轉走。黃漢民用這種方法3個月內洗錢2300多萬元。另外,他還在內地尋找合作伙伴,假裝共同開發項目,并把資金匯過去,然后想方設法使合作流產,再巧立名目將資金打回集團公司或個人賬戶。黃漢民曾與四川某公司談好共建一工程,由集團公司出資1000萬元,雙方建立了一個共管賬戶。黃將1000萬元匯入共管賬戶后,不久合作“失敗”,他立即將錢退到成都的賬戶,然后轉回他的個人賬戶。黃漢民如此洗錢達2500多萬元。

  長期致力于反洗錢法律問題研究的邵沙平教授說,我國反洗錢法規體系存在著很多“誤區”和“盲區”。在洗錢犯罪日趨猖獗的形勢下,修補這些“誤區”和“盲區”已是當務之急。

  一是缺乏專門的權威法規。目前我國有關反洗錢的法律規定只是在《刑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分散涉及,雖然去年3月人民銀行為反洗錢專門制定頒布了一個《規定》和兩個《辦法》,但反洗錢不僅涉及金融行業,還涉及諸多執法、司法部門,需要這些部門聯動協作,而這不是部門規章所能約束的。

  二是《刑法》對洗錢的上游犯罪范圍規定過于狹窄。我國刑法修正案,只將毒品、黑社會、恐怖活動、走私四類犯罪界定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實際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貪污受賄、偷稅漏稅等犯罪對國家造成的損失比這四類犯罪更甚,數額巨大的經濟犯罪收益每天都在通過洗錢轉移到境外或被合法化。

  三是有關洗錢罪的定義存在“誤區”。我國《刑法》對洗錢的定義是,將與洗錢有關的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這個定義是不準確的,應該通過立法來予以修補。

  四是配套法規中也存在很多“盲區”。

  人行武漢分行支付結算處副處長熊會民反映,當前我國反洗錢機構體系也不完善,有關各方的職能義務亦不明晰,還沒有形成科學高效的監管運行機制。一是尚未成立專門的反洗錢組織機構。二是尚未形成全面有效的監督處罰機制。目前內地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普遍存在著“三多三少”問題:大額交易報告多,可疑交易報告少;非現場分析多,現場核查少;對交易賬務記錄核查多,對客戶背景深入了解少。洗錢分子極易漏網,已暴露的洗錢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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