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規定鼓勵公務員離職帶薪到民企就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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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2日 07:17 新華網 | ||||||||||
新華網太原8月1日電(記者 劉云伶)在山西,有志到民營企業工作的公務員,從此不必擔心一朝破產便徹底破敗了。山西省日前出臺有關規定,機關公務員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職工,今后可以離職帶薪到民企工作。 據悉,山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決定》,鼓勵社會優秀人才進入非公有制企業規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的在職職工,經批準自愿離
有關人士認為,上述政策為山西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欲投身民營經濟的工作人員系上了“安全帶”,表明人才的民企、國企身份界限在這個省正在被打破。民營企業的人才管理開始納入到全省人才資源的整體規劃中,民企吸引、使用人才的政策環境更加寬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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