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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企業質疑郵政法第六稿入市門檻依然過高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2日 03:53 中華工商時報

  本報記者 李琴

  消息人士透露,快遞行業熱切關注并寄予厚望的《郵政法》修改第六稿已經出爐,現正處于意見征求階段。

  7月28日,北京上海、廣州、天津四地的部分快遞企業齊聚北京,與國務院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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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等部門的相關人員就最新出爐的《郵政法》修改第六稿座談。

  “實話說,第六稿相比第五稿來說,并沒有多大改進”,一位不愿公開企業名稱的快遞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講述,“但在此次與政府部門溝通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政府其實非常清楚快遞企業的困境,并對快遞行業公平的市場環境應該是什么樣子了然于心。”這也是此次被征求意見的所有快遞企業的共識。他認為,如果是這樣,那么第六稿絕不會被通過,最終出臺的新《郵政法》必然與第六稿有著根本區別。

  市場準入限制涉嫌違法

  去年11月的《郵政法》第五稿為快遞企業設置了很高的進入門檻,其中規定,從事市內、省(區、直轄市)內、跨省(區、直轄市)快遞業務的企業限定注冊資本為100萬、500萬和1000萬元,第六稿將這一數字降到了50萬、100萬和500萬元。

  “當我們提到這種規定依然不合理時,國務院法制辦的相關人士說,在新《郵政法》中不會允許出現與現行法律相違背的款項。”與會企業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當時這位人士就指出,《郵政法》中對快遞企業注冊的規定不能與《行政許可法》、《公司法》以及剛剛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產生沖突。”

  而這一沖突也體現于修改稿中“非郵政企業從事信件快遞業務,應當取得郵政監管機構的許可”的條款,該負責人認為,快遞業不應屬于特許經營的領域。

  “我認為,這種限制將會在以后的修改稿中去除。”他說得十分篤定。

  郵政專營范圍進一步擴大

  《郵政法》第六稿第八條提出,“信件的寄遞由郵政企業專營;但是,單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信件速遞業務除外。國務院對信件的國際速遞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郵政專營范圍由第五稿的500克降到了350克。

  “此次修改稿不再提及商業信函與私人信函的區分,相比第五稿中商業信函除外的規定,郵政專營范圍還進一步擴大了。”該企業負責人說。

  但法律人士指出,嚴格區分開私人信函與商業信函缺乏可操作性,“除非你拆開來看,否則很難確認該快件是私人信函還是商業信函。”該人士認為,對于郵政專營范圍的界定,可以參照一些歐洲國家的做法,以資費為標準,如超過普通信件資費4倍或5倍以上的信件寄送就不屬于郵政專營范圍。他說,“不論以什么為標準,郵政專營范圍不斷縮小與郵政競爭項目不斷擴大的趨勢是必然的,這不僅符合消費者自由選擇服務的需要,也將大大減輕國家財政的負擔。”

  政企分家成為共識

  在此次的征求意見會上,郵政官商一體的身份再次成為眾快遞企業攻擊的對象,對此國務院法制辦人員指出,郵政政企分開的改革政府已有考慮,并正在籌備與規劃,他還透露,很可能成立一個第三方的監管機構,對郵政及非郵政信件寄送企業進行監管,而這將體現在新的《郵政法》中。

  “看來,郵政政企分家勢在必行,也是各方面歡迎的。”這位快遞企業負責人認為,甚至郵政自己也希望盡快開始這項改革:將普遍服務部門劃分出

  去,享受國家財政補貼,而競爭性業務,如物流及EM S等則以市場為目標純企業化運作,不僅避免互相牽掣,也洗脫了社會上對其行政壟斷的詬病。他說,在網點、資金與人員方面郵政還是有很大優勢的,而恰恰是政企一家的體制和由此導致的落后管理制約了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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