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全國之最 養豬大王索賠70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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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30日 11:44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本報訊(記者 黃慶鋒) 因為法院的違法扣押,四川著名“養豬大王”劉定國向法院提出了國家賠償(本報曾作報道)。安縣法院作出賠償86萬余元決定,創下國家賠償全國之最。綿陽中院日前作出國家賠償決定,賠償金額卻降到了52萬余元。昨日,這起轟動全國的國家賠償案再掀波瀾:劉定國不服綿陽中院的賠償決定,向省高院申訴,提出高達700萬余元的國家賠償金額。
劉定國是綿陽市安縣秀水鎮六一村人。上世紀80年代,劉定國成為聞名全國的“養豬大王”。1987年,劉創辦了四川第一個民辦養豬研究所———綿陽市養豬研究所。1988年,一家單位和劉的養豬研究所開始合作。1993年,雙方產生糾紛,該單位向劉定國索要62萬余元錢款。安縣法院對養豬研究所飼料添加劑廠全部財產進行扣押。 1998年9月,安縣法院下達裁定書:撤銷1993年的查封裁定,解除查封。2003年5月,安縣法院確認其扣押行為違法。一個月后,劉定國向安縣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當年8月,安縣法院作出賠償86.16萬元的裁定,創下了全國國家賠償之最。但劉定國隨即向綿陽中院申請國家賠償。今年6月29日,綿陽中院作出決定:安縣法院賠償劉的研究所直接經濟損失52萬余元。 昨日,劉定國向省高院賠償委員會寄出了國家賠償申訴書,提出的賠償金額依然是以前的700萬余元!64歲的劉定國說:“賠多少錢已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找回公平!”劉定國告訴記者,“要是不經歷這11年,我早就成為億萬富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