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國資委聯手 以股抵債糾正控股股東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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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22:19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7月27日電 (記者 張旭東) 中國證監會和國資委27日稱,為積極解決我國證券市場中的歷史遺留問題,證監會與國資委近期已認真研究了有關方面提出的采用“以股抵債”方式解決侵占問題的方案,原則同意進行“以股抵債”試點。據記者了解,證券市場中首家上市公司“以股抵債”的試點方案即將推出。 所謂“以股抵債”,是指上市公司以其控股股東“侵占”的資金作為對價,沖減控
證監會、國資委有關負責人27日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已經成為影響資本市場規范發展的頑疾,引起了監管部門和市場各方的高度重視。根據上市公司2003年年度報告統計,控股股東及其它關聯方通過非經營性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余額大約為577億元。 針對“以股抵債”試點工作,證監會和國資委制定了嚴格、有效的監管措施,遵循具備條件、方案成熟的先行試點原則,確定試點企業。目的是通過試點工作總結經驗,完善“以股抵債”規則,使之成為解決歷史形成的侵占問題的有效措施之一。 證監會、國資委有關負責人稱,“以股抵債”試點是積極探索解決資本市場前進中的問題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一項多管齊下、綜合治理的系統工程,需要包括社會公眾股東、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地方政府和媒體在內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 新浪財經此前報道: 以股抵債“四大金剛”: 新浪財經提醒您應該重點關注的股票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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