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6602萬 原國投董事長陳楚原受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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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15:49 南方日報 | |||||||||
因涉嫌挪用公款6602萬元,原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下稱國投公司)董事長、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區公司)董事長陳楚原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據悉,其涉案金額居2003年廣州十大職務犯罪案之首。 36歲當上董事長
陳楚原是普寧人,今年44歲,經濟師職稱。他先后任廣州能源投資發展公司部門副經理,總經理助理。1996年,年僅36歲的陳楚原擔任了國投公司董事長。此后,他又調任東區公司董事長。 據初步調查,從2000年11月開始至2003年5月,陳楚原涉嫌以各種名義挪用公款高達4000多萬元! 2003年6月27日,陳楚原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被逮捕。 今年6月23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就陳楚原案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陳楚原涉嫌挪用公款總額高達人民幣6602萬元。 2000萬國資借給副手 據指控,2000年11月,國投公司下屬全資企業——廣州宏潤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宏潤公司)改制為職工個人持股的私營企業。陳楚原的下屬、國投公司的副總經理王某(另案處理)擔任宏潤公司改制后的法定代表人。由于公司在改制后沒有資金運作,陳楚原便以“借款”名義,分兩次從國投公司的賬戶上劃了2000萬元過去。這筆錢直到案發時還不見歸還。 2000年12月,王某又找到陳楚原,提出“借款”60萬元入股宏潤公司,陳楚原當即同意。12月4日,陳楚原將國投公司公款60萬元借給王某,作為王某等人入股宏潤公司的入股款。 2001年春節后,國投公司另外一名副總經理陳某(另案處理)也向陳楚原提出成立一家私人企業,理由是“可以安置一些國投公司下崗分流人員”,要求500萬元資金支持。陳楚原表示同意。同年4月,陳楚原將國投公司公款542萬元人民幣挪用給陳某,供陳某等人成立公司。 朋友花錢公司負債4000萬 起訴書還指控,陳楚原還樂于“借錢”給朋友幫助彌補其公司的巨額資金缺口,并不惜“貸款”幫忙。 2003年4月,廣州駿鵬置業有限公司(私有企業,下稱駿鵬公司)董事長范某(另案處理)向陳楚原求援,要求陳幫他解決4000萬元的資金缺口,陳慷慨答應。 5月23日,陳楚原先以東區公司的名義從銀行里貸款4000萬元,然后又以“借款”名義把這筆資金轉入廣州保稅區宏欣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宏欣公司再以“購樓款”的名義劃到金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最后這筆錢就被劃到駿鵬公司。 經過一個復雜的輪回,4000萬資金又回到了銀行,不同的是,范某還清了貸款,東區公司則背上了這筆債務。 相關鏈接 何謂信托投資? 信托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一種財產管理制度,起源于英國,F代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轉移給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財產。 1979年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信托業重新恢復和發展。然而,我國的信托投資公司面臨資本規模小、運營風險高、資產質量差、主業不明確、經營不規范等問題。政府于1982年、1985年、1988年和1993年對信托投資公司進行清理整頓。1997年之后,信托投資公司的經營再度惡化,許多公司嚴重資不抵債。1998年10月,作為中國第二大信托投資公司的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被關閉。從1999年開始,政府對信托投資公司進行第五次全國性清理整頓。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賀信 李立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