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劃定商業銀行授信業務禁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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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6日 12:14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5日發布的《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劃定商業銀行授信業務禁區,在四種情況下,商業銀行不得對客戶業務進行授信。 這四種情況分別是: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和增資擴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項目。
客戶未按國家規定取得以下有效批準文件之一的,或雖然取得,但屬于化整為零、越權或變相越權和超授權批準的,商業銀行同樣不得提供授信:項目批準文件;環保批準文件;土地批準文件;其他按國家規定需具備的批準文件。 根據《指引》規定,商業銀行授信工作人員的9種行為將被依法依規追究責任:進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疏漏;未對客戶資料進行認真和全面核實;授信決策過程中超越權限、違反程序審批;未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對授信和擔保物進行授信后檢查;授信客戶發生重大變化和突發事件時,未及時實地調查;未根據預警信號及時采取必要保全措施;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不配合授信盡職調查人員工作或提供虛假信息;其他。 (據新華社 張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