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交通廳長牛和恩受賄案開審 百萬僅是零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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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2日 09:27 北京青年報 | ||||||||||
羅穎 侯慧梅 鄧旭如 李朝濤 曾是“廣東修路功臣” 原交通廳廳長牛和恩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昨日開審
被指控涉嫌受賄250萬、關照女婿造成國家損失1億多 聲音 “(我來)發表我的幾點意見。” “我想只是些小錢,玩玩而已,也沒在意,因此沒要單據。” “我認為,這是違紀,但不是受賄。是的,是嚴重違紀。” “我們一直都是朋友,那些錢是屬于我們的民間經濟往來,是不違反法律的,怎么能叫受賄呢?” “我管這些錢叫零花錢,是基于我們之間私人關系的民間金錢往來,是受法律保護的。” “做工程的時候,謝是承包商,不是我女婿!” “用‘浪費’來表述會確切一些。” 一個曾主持修建過廣東省內多個重要橋梁、道路工程,被稱為“修路功臣”的廳級干部,卻因手頭權力的劇增而大肆斂財250多萬,并關照自己的女婿導致1億多元的國有資產損失。昨日,原廣東省交通廳廳長牛和恩在廣州中院受審。一天的庭審中,思路清晰的他羅列種種理由,證明自己沒有受賄,也沒濫用職權。據他稱,錢都是“分紅”來的,或是民間往來的“零花錢”,而那位給國家造成了一個億損失的女婿,也不過是個承包商而已。 關于現場 聽完起訴書又恢復一貫的“領導”作風 一年之前,廣州市紀委曝出消息:牛和恩在擔任廣東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涉嫌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57.3萬元、港幣26.2萬元、美金1.9萬元;濫用職權,為女兒的男朋友謝某攬工程牟利,給國家造成1.0031億元的損失。 曾是廣東交通行業“功臣”的牛和恩一夜落馬,讓人嘆息。 昨日上午,剃著平頭、身穿橙色囚衣的牛和恩,已沒有昔日的奕奕神采,被法警帶入法庭時,步伐遲緩,眼神呆滯,但不忘頻頻往旁聽席上張望。 庭審一開始,牛和恩就告訴審判長,自己耳朵不大好,要求發問時聲音大一些。但聽完起訴書,牛和恩又恢復一貫的“領導”作風,開始思路清晰地“發表我的幾點意見”。 關于“入股” “收錢”細節記憶猶新并在庭上自辯“入股分紅” 起訴書指控,1993年,廣東省交通系統離退休高級工程技術人員謝某、楊某等六人出資成立廣東虎門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在牛和恩的大力支持下,該公司從1993年至2002年5月在省交通系統承攬了多項技術咨詢、施工監理工程項目。謝某等三人從各自的紅利中取一份送給牛和恩。1998年及2000年,牛和恩分別打電話給謝某等三人,說要錢急用。謝某等三人共送給牛和恩208.3萬元。 關于這一段,牛和恩說,他并非受賄,虎門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有他的股份,這200萬元是公司給他的分紅。 說起“入股”,牛和恩的記憶分外清晰:“當時我和楊都住在交通廳宿舍,我住五樓,他住二樓。那天,我拿著2萬元到二樓去找他,他開門,我記得他的手還是濕的,因為他在洗碗……我走的時候,楊把我送到走廊上,我看見他的愛人和女兒都坐在客廳看電視……” 牛和楊談好關于“入股”的事,牛和恩的股份是“暗股”,掛在楊、謝等幾個人的名下。而2000年收了這2萬元股本的“分紅”200余萬元后,“因為公司改組等原因,我又退了股。”但無論是“入股”或“退股”,牛和恩自始至終沒有任何單據,“我想只是些小錢,玩玩而已,也沒在意,因此沒要單據。” 為什么從始至終都沒有任何的單據顯示呢?面對公訴人的疑問,牛和恩進一步解釋道:“因為我入的是暗股,不會在賬面上顯示的,再說錢也不多,沒那必要。” “我認為,這是違紀,但不是受賄。是的,是嚴重違紀。”牛和恩說。 關于“零花錢” 朋友“送”的錢使他感到很冤 起訴書指控,1994年至2001年,在牛和恩關照下,電白縣機械筑路公司經理楊某先后承接了廣東交通系統6億多元工程。1996年至1999年,楊某以牛和恩出境需要零花錢的名義,先后送給他港幣9萬元、美金1.9萬元。1996年春節至2001年春節,楊某在廣州外商活動中心先后送給牛和恩20萬元。1998年1月,楊某按照牛的要求,為其辦理了牡丹信用卡,并存入24萬元人民幣。至2002年6月,牛和恩用此卡消費了14.6萬元。1999年至2001年,楊某為牛和恩在澳門、廣州等地賭博提供賭資共港幣17.2萬元、人民幣5萬元。 對于這折合共計近百萬元的錢,牛和恩覺得很“冤”:“我和楊某認識有8年了,我們一直都是朋友,那些錢是屬于我們的民間經濟往來,是不違反法律的,怎么能叫受賄呢?” 說到這里,牛和恩又開始侃侃而談答非所問。“有時出國旅游給一點,去澳門賭博給一點,有5次打麻將時,楊某每次都給一萬元……”牛和恩越說越來勁兒,但隨即被審判長制止。牛和恩便轉口說楊送的很多錢是借來的,“我多次表示要還的。”他解釋說。牛說,他們經常在一起打麻將,有時一起到澳門賭博,有時一起出國旅游,楊某確實會塞一些錢給他,“我管這些錢叫零花錢,是基于我們之間私人關系的民間金錢往來,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且,其中有些錢是他送我的,有些錢我是要還的,我說了好多次我要還他的。” 關于“工程” 對巨額工程關照之時女婿還沒“扶正” 起訴書指控:1996年4月,廣東護神設施有限公司總經理謝某與牛和恩的女兒確定戀愛關系,1998年11月與牛女結婚。在謝某承接深汕高速公路東段護欄工程時,牛和恩利用職權給準女婿放了一馬,這一放,就給國家造成了1億多元的巨大損失。 牛和恩極力撇清和謝的關系:“做工程的時候,謝是承包商,不是我女婿!”牛說,他是經別人介紹認識謝的,謝的身份并非他女兒的男朋友。說起這一段,他又開始回憶,說女兒從哪個學校畢業后去了澳大利亞,手續都是謝辦的,是謝帶她一起去的,后來兩人又如何在菲律賓結了婚,等等。但他的這番不著邊際的話被法官打斷,牛和恩便總結說,之所以說這些是想說明女婿的事情跟他沒有關系,他作為廳長,又不是具體負責工程,工程做得怎么樣,好不好,他也不知道,如果造成了國家財產重大損失,那他至多也算是間接責任。 說到給國家造成1億多元的損失,牛摳字眼兒地說,用“浪費”來表述會確切一些,并引經據典地引用刑法條文說明,浪費不屬于刑事犯罪。他還認為,就算是工程損失,也是不可避免的超資損失,不是濫用職權,更不是決策失誤。 關于認罪 從堅持無罪到要求輕罰 上午的庭審在11點半結束。下午1點半繼續開庭,在經歷舉證階段后,法庭審理進入辯論和被告人最后陳述階段,情況突然發生變化。 公訴人認為牛和恩在之前的庭審中態度不好,有翻供情節,建議取消他的自首情節。牛和恩神情突變,在最后陳述時,忙對第二項指控承認是犯罪,但請求法院考慮到他“終究還是認了的情節”上,在定罪量刑上考慮一下。 本報綜合《信息時報》、《羊城晚報》報道 面孔 牛和恩,自1983年6月起任廣東省交通廳副廳長,1996年2月起任交通廳廳長,是廣東省交通系統舉足輕重的人物,多年來一直分管重點工程建設,主管過開創國內紀錄的汕頭海灣大橋、虎門大橋、南粵首條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曾被稱為廣東交通行業的“功臣”。 各地落馬交通系統官員資料 1997年 曾錦成原周口地委副書記、地區行署專員、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 2000年 劉中山四川省交通廳原廳長兼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原董事長 鄭道訪四川省交通廳原副廳長 2001年 張昆桐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 馬其偉湖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 2002年 褚之田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廳原黨組書記、副廳長 李向雷廣東省交通廳原副廳長 盧萬里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 2003年 石發亮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 牛和恩廣東省交通廳原廳長 張有德貴州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貴州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原副總經理 阿曼·哈吉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主席、曾任新疆交通廳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交通廳廳長 2004年 章俊元江蘇省交通廳原廳長 王興堯安徽省交通廳原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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