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民質疑電費“違約金”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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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1日 08:46 中國青年報 | |||||||||
據新華社貴陽7月20日電 (記者 黃勇) 貴陽市消費者協會19日召開不平等格式條款點評會。法律界人士認為,許多格式合同中都有的“違約金不足一元按一元計收”條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應予以改變或撤銷。 貴陽市白云供電局印制的《居民客戶供用合同》中有一條款:“用電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納電費的,供電方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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