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披露大姚救災款案 楚雄州追查48名官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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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0日 07:59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 劉世昕) 今天大姚地震救災資金被擠占挪用一案48名相關干部已被追究責任,擠占挪用的救災資金正在陸續歸還。 上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專程為此來北京,向國家審計署大姚地震救災資金審計組遞交了整改情況報告,審計部門正在對整改結果進行核實。
來自云南省楚雄州政府的消息說,本報6月28日刊發的《大姚救災款是否被截留挪用》引起了他們的重視,他們認為,當時一些基層干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審計部門發布的公告有怨氣,有情緒,推卸責任,主要是對審計報告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 其后,楚雄州委書記、州長主動承擔責任,認真查找發生問題的根源,并派出141個工作組、579人深入災區,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楚雄州紀檢監察機關已按管理權限和程序追究了48名干部的責任,其中28人受到黨紀、行政處分。被追究責任的干部中有11名處級干部。 審計組在當地審計時,恢復建設項目開工率不到40%,現已開工80%,民房建設項目已全部開工,學校建設項目8月底前絕大部分可完成,確保師生能在9月開學時使用。 據介紹,審計組進點時,由于恢復建設進度緩慢,上級下撥到楚雄州的1.7億元救災預算資金在縣級財政專戶的結存余額較大,隨著整改工作的深入,目前結存在災區縣財政救災專戶的資金已基本下達完畢。 楚雄州政府提交的整改報告稱,楚雄州已調用州財政資金歸還了審計組查出的當地占用的救災資金。楚雄州還對災民補助資金差距過大的問題進行了整改,調低了超標統建點未完工項目的建設標準,并將調減的資金用于提高重災區的重災戶補助標準,重災戶建房補助比原來提高了900元。 2003年7月21日、10月16日,云南省大姚縣境內連續發生里氏6.2級和6.1級兩次地震,主要涉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麗江市的9個縣。大姚地震發生后,云南省籌集的抗震救災款物折合人民幣高達3.6億多元。 6月25日,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說:“審計去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發現,救災資金下撥進度緩慢;有關部門擠占挪用救災資金4111萬元,主要用于平衡預算、興建樓堂館所及招待費開支等。云南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還批準動用救災資金4847萬元,建造兩個高標準的移民安置點。” 國家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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