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審計署官員:短期不會到省部級 正查九大企業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5日 07:14 南方周末

  □本報駐京記者 壽蓓蓓

  隨著本次“審計風暴”的不斷深化,中石化、中海油等九家大型國有企業成為新的關注熱點,據稱,國家審計署審計人員對其企業領導人進行離任審計的工作已悄然進行了兩個月。

蔡依琳演唱會票價1元? 法拉利版奧林巴斯現身
海納百川 候車亭媒體 財富之旅誠邀商戶加盟

  這九家企業是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中國網絡通訊集團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神華集團公司、中國通用技術(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和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

  這個名單是中組部根據企業領導人任免情況,于今年年初圈定,委托國家審計署進行審計的,審計對象是企業的“一把手”,因為這九家企業的領導人全部是由中組部任免的。這種“中央管理的重點骨干企業”在全國共計53家。

  據了解,此次審計屬于例行審計,與2001年以來歷年對企業領導人進行的審計相比,無論起因還是人數,并無特別之處。正常情況下,對九位企業領導人的審計結果報告將于年內作出。

  盡管如此,此次例行審計還是引起了各方關注。有跡象顯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干部級別可能會提高。國家審計署的一位官員說,他認為常規性審計應該發展到省部級為宜,而此前在2002年對三位省部級高官的嘗試性審計,讓他們感覺“心里有了底”,此前他們對于“能不能做”都持懷疑態度。

  與此同時,對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試點工作仍在進行。

  據介紹,每年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干部人數,大約3萬到4萬人左右,其中縣級以下基層干部占70%-80%。2003年,國家審計署對36773人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其中黨政領導干部34610人,企業領導人2163人。在黨政領導干部中,地廳級和縣處級以下分別為4802人、29572人。經審計,受到降職、免職、撤職的干部為60人,移送紀檢、司法機關25人。

  7月15日,本報記者獨家專訪了國家審計署經濟責任審計司負責人李樹廷。經濟責任審計司專門負責對黨政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提高審計級別的時機已經成熟

  記者:審計報告公布以后,對相關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有沒有跟進?結果會不會公布?

  李樹廷:沒有。必須受組織部門委托,我們才會安排經濟責任審計項目。

  目前,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絕大多數還沒有公布。在一些地方開始嘗試通報的方式,如將一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中發現的共性問題,整理后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以起到警示作用。隨著行政工作透明度的增加,公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該是發展的方向。

  記者:那么在什么情況下會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李樹廷:根據1999年中辦、國辦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當領導干部職務發生變動時,包括任期屆滿,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應當接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記者:迄今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最高級別官員,我們知道是在2002年對陜西省省長程安東、科技部部長朱麗蘭的審計,為什么對這兩個省部級領導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怎樣?

  李樹廷:事實上除了他們兩個之外,被審計的還有原國家建材局局長。對他們的審計沒有發現嚴重的經濟問題。

  根據“兩辦”文件精神,目前只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全面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而對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進行試點,要求對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地管干部都進行試點,中央就從這三位領導干部開始試點審計。

  對省部級領導干部的審計很復雜,審計范圍很難把握,這個事情該怎么做、能不能到位,誰心里也沒底,在新的制度、文件出臺之前,必須做大量準備工作。

  不過它同時也起到示范作用——連省長、部長都可以接受審計,地方各級領導干部接受審計就更理所應當。

  記者:公眾可能會期待,這項試點工作什么時候能變成一個全國統一的制度?

  李樹廷:在調研、試點等工作準備充分之后,一旦中央文件規定,對哪一級干部在多高層次上進行審計,就確立了制度。

  記者:1999年中辦、國辦發文規定,實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領導干部級別是“縣級以下”。這項制度在創建之初就有人提出,為什么不是省部級?時隔五年,提高干部審計級別的時機成熟了嗎?

  李樹廷:現在已經在研究這個問題了,肯定要解決,不能老局限在縣級以下,高層干部也要接受監督。所以各地在試點,有些地方已經出臺了政策,在省內對廳局級進行審計。提高審計級別的時機已經成熟了,推廣到縣處級、地廳級可不可以?我們正在醞釀這個工作。

  記者:有可能到省部級嗎?

  李樹廷:我估計短時間內不大可能。倒不是不該對省部級干部進行監督,審計一個省長非常復雜,還需要多一些時間實踐。我們審計一個省長,20多人審兩個月,還只是審計其中一部分內容。省長的主要經濟責任是什么?審計范圍應該怎么定?現在還在摸索。

  記者:無論達到什么級別,程序規定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都要先受組織部門委托。會不會因為沒有委托,導致不能審計?

  李樹廷:不會。因為任何事情一旦形成制度以后,都是國家干部,憑什么審計我不審計你呀?比如現在對縣級以下干部的審計,一個縣有四十個科局長,審了三十九個,就一個人不審?不可能的事兒。

  領導干部責任不明是最大障礙

  記者:如果有些錯誤決策是集體開會做出的,或者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前任或制度積弊造成的,算誰的經濟責任,如何分清?

  李樹廷:如果責任明確了,你黨委書記應該管什么工作、鎮長應該管什么工作,有一個很詳細的說明,那問題出現以后,就看是不是你職權范圍之內的工作,該你承擔的責任你就承擔。但現在這個問題確實還很難區分。

  用集體領導掩蓋個人責任的事情很多。比如一個縣委書記,什么事情都通過縣常委會討論通過,但縣委書記的意志可能起到決定作用,把個人意志強加給集體,出了事情,他就以集體決策掩蓋自己的責任——“大家都同意我們的事情”,有了成績就說“是我決策的嘛”。所以我們在考慮,如果決策是一把手的主要職責,那么無論集體還是個人決策的,還是由書記承擔主要責任。

  現實中我們只能讓他承擔一定的“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現在出臺了黨內監督的兩個條例,很多單位法人行為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包括領導干部責任。這個規定如果執行到位,有些問題就不能逃避責任,我們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將會發揮更大作用。

  記者:領導干部的職責不明確,是不是你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障礙?

  李樹廷:可以這么說。領導干部到底有什么樣的經濟責任,誰也說不清。他本人也說不清楚,因為干部管理部門也沒有明確過,只是在大的方針政策原則上,才有些規定。

  而只有責任清楚了,我才能審計一個干部的責任履行沒履行、履行得如何,否則審計很難達到預期效果。

  記者: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之后,出來的這個審計評價結果到底有什么用?

  李樹廷:如果按照辦法執行,在干部調整之前審計,我們出審計結果報告,組織部門安排使用干部的時候應該作為參考依據。如果發現重大經濟問題,那這干部肯定是不能再用了,根據有關規定該移送的移送,該作組織處理的作組織處理。

  經過幾年的發展,現在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已經不是單純為使用干部提供依據,而是在建立制約機制方面多了一個審計手段,使在任的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同時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增加干部管理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暗箱操作。

  記者:當一個干部調職到新的崗位,往往免職和調任的手續在兩地同時辦理,而且時間很短,對他的離任審計是在什么環節進行呢?如果審計出問題,這個干部已經升官了,還會在異地免職嗎?

  李樹廷:我們審計干部,級別高一些的需要一兩個月時間,級別低的至少也要半個月。所以都在職務變動之前安排審計很困難,因為干部調整時間很快,不大可能留給審計太長時間。絕大多數干部都是職務已經變動了,才開始審計,如果沒有重大問題,我們也出一個報告,作為組織部門使用干部的一個參考依據。但如果發現重大問題,那無論什么職位,完全可以按照程序免職、停職,甚至降職處理。

  但這樣有一個局限性:在干部沒有任職的情況下,根據我們查出問題的性質,這個干部不能再提拔了,但是如果已經提拔到新的領導崗位,而發現的問題又不足以撤職或降職,那這樣的審計結果就等于沒有得到充分利用。所以嚴格來說,審計還是應該在職務調整之前進行。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在很多地方搞任中審計,就是干部沒有調整的時候我先審,等干部變動的時候至少可以做一個參考。

  科學評價體系尚待建立

  記者:審計本身有兩種風險——查錯了或沒查出來。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哪種情況更多?

  李樹廷:查錯的情況有,但肯定不是有意的,也相對容易解決,因為我們審計之后,要與被審計機關反復核實。

  查不出來是主要問題。比如土地局容易出問題,土地局長批租土地的時候,批給一個私營企業,收到的好處費是不會入土地局賬上的,如果沒人舉報根本發現不了。干部查完了,看起來沒有問題,但我不敢講這個干部就是一個廉潔的干部。如果真有一個干部,他有重大經濟問題你沒有發現,而組織部門提拔了這個干部,這是最大的審計風險。

  記者:王雪冰算不算一個這樣的典型?2001年王雪冰腐敗案事發,之前2000年審計六大金融機構負責人時卻沒有查出他的問題,為什么?

  李樹廷:查一個銀行行長,我們不可能對全行業全面審計,只能審計一些重點內容,在一定范圍內審計,查出的結果只能反映部分情況。王雪冰案有很多是在國外發生的,你在國內怎么查?(記:他在國內也有挪用幾百萬元的問題)在我們確定的審計范圍內,他沒有發生問題。選取哪些內容作為審計重點是很難把握的,選準了就發現問題,不準可能就發現不了。

  記者:你們進行經濟責任評價的指標是什么?

  李樹廷:現在還沒有一套科學的經濟責任評價體系。一方面責任不清楚,標準都沒有,也就很難去作科學評價。另一方面,指標指的是一些相對數,現在和過去數字的比較,好還是壞,可是基礎數字從哪來?都是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很多數字是不可信的,如果對這些基礎數字進行核實,根本就核實不過來。誰都明白,從鄉長、縣長、市長到省長,報給你的GDP增長率都有一定的水分,不能準確反映實際情況,數據不真實,怎么根據它來評價干部工作的成績大小?

  記者:是啊,那你們在實際審計工作中怎么評價?

  李樹廷:我們采取“寫實”的辦法,查了以后發現一些什么情況,把我們能夠確認的問題,如實反映出來,很少使用成績“大”、“小”、“好”、“壞”這種鑒定語言。

  但是,這也并不是一個科學方法,因為“寫實”的缺陷是沒有一個總體的概念。比如你審計一個單位,查出三四個問題擺在這兒,這是個什么概念呢?是這個單位只有三四個問題,還是有二十個問題只查出三四個問題?所以現在很難對一個干部拿出一個整個工作情況的全面評價。

  記者:《審計法》中沒有“經濟責任審計”的字句,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李樹廷:目前在修訂《審計法》的征求意見稿上,擬增加一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家機關、國家的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以及管理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機關和社會團體主要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記者:有個可能不好回答的問題,審計長李金華2008年到任時,誰對他做離任審計?

  李樹廷:李審計長自己說過,現在按照干部管理條例,基本每個領導干部都有監督,包括我們審計系統,前兩天我們還審了一下浙江審計廳廳長,但是審計署上面沒有上級審計機關了,怎么辦?目前空白的是李審計長本人。審計署自身怎么監督,誰能審計審計署?應該由其他部門來監督。

  記者:從審計的角度看,黨政高層領導干部,以及大型國企領導人,他們發生重大經濟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樹廷:各種經濟問題原因復雜,我認為確有個人素質問題,另外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還是監督不到位。中紀委對干部經濟行為的要求已經非常細了,“七不準”、“八不準”很多條文件規定,但照樣出問題,就是因為對干部沒有形成有效的日常監督機制。我們搞經濟責任審計,就是要把這項工作搞成一項常規性的監督機制。再好的管理辦法,必須使權力受到制衡,才能避免出現問題。

  就這么點審計力量,只能查一部分干部,今天查這么多明天查還這么多,解決不了問題。所以我們的最終目的不在于審計出了多少問題,我們希望形成有效機制,通過這個機制影響、制約所有的領導干部,這樣才能避免很多問題的發生。

  相關專題:

  國家審計署2003年審計報告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審計新聞




評論】【財經論壇】【推薦】【 】【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熱 點 專 題
十大空氣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爭議
2004范堡羅航空展
杜邦不粘鍋致癌風波
惠特尼休斯頓北京個唱
亞洲杯精彩視頻集錦
美洲杯 視頻點播
環青海湖自行車賽
海巖新作:河流如血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