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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圈地運動”后遺癥 四川自貢高新區征地調查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5日 07:06 南方周末

  □本報駐京記者 孫亞菲

  黃永農的一天是這樣度過的:早上6點多起床,到一個居民小區清掃衛生;白天,走街串巷,撿些汽水瓶罐和廢紙賣;晚上,他給一個私人老板看門市,每月100塊。

  而黃永農不是農民工,更不是盲流,他是“城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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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年前,他所在的自貢市大安區紅旗鄉會溪村6組被政府集體征地后,黃永農和兒子就“農轉非”,搖身成了“城市居民”。

  可是,“城里人”的身份并沒有讓他生活得更幸福些,相反滋生了許多怨氣:“地沒了,房沒了,城里啥東西都要錢,日子是越來越難過。”

  他和兒子住在臨時搭建的周轉房里長達六年,兩父子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找不到工作,靠每月領取八九十塊生活補助金和撿破爛度日。去年央視記者到自貢調查失地農民生活時,正在翻撿垃圾堆的黃永農進入鏡頭。就此,他“幸運”地吃上了“低保”,每個月能從居委會多領走50元。

  事實上,黃永農只是自貢市失地農民的一個縮影。跟他有相同命運的還有近八千人,絕大部分都是紅旗鄉的村民。

  他們讓出祖祖輩輩繁衍生息的土地,成就了自貢高新區的繁榮,自己卻在城市邊緣掙扎。

  據統計,這八千失地農民中,有一半靠每月143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度日,另一半的生活并不寬裕多少,除一些做生意的外,大多生活面臨困境,去年出現多起群體性事件。

  近一年多來,拿自貢市政府的話來說,是在“殫精竭慮”解決遺留問題:修建安置房,擴大“低保”范圍,對特困戶進行一定程度救助等。

  這些措施起到立竿見影的安撫作用,風波似乎在漸漸平息。然而很多人都明白,矛盾的根本沒有被完全拔出:過低補償費的糾結,生存技巧的匱乏,對城市的不適應,都非一時能夠修正。

  誰的利益被犧牲?

  自貢,位于四川省南部,老工業城市,以鹽、恐龍、燈會聞名于世。

  1992年,一塊“自貢市匯東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牌子,掛在了自貢市郊大安區紅旗鄉的土地上。

  按照四川省政府的批文,這里要建成為集城市功能與高新技術產業、科研機構、大學院校為一體的新區,規劃面積十平方公里。

  一條紅線,幾乎將整個紅旗鄉都圈在了里面。

  從那以后,這片本來靠蔬菜和副業一直欣欣向榮、和諧富足的土地,再沒太平過。

  自貢市一份關于高新區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有關情況的材料里寫到:開發區從1992年以來經批準實際征用土地7775.26畝,撤銷建制農業組24個,對7925位農民實行“農轉非”。

  這只是開發區最核心的一部分。據了解,自貢大大小小從省級到市級再到縣區級各類開發區,占用土地遠不止于此。

  羅慶全,高新技術開發區助理調研員,高新區“元老”級別人物,以前曾分管過征地拆遷及建設規劃。有農民來問他,他都如此回答:“我們制定的任何政策,都是符合當時的情況和法律法規的,不能拿現在的新政策要求我們。”

  按照老《土地管理法》規定,一個補償標準很快出臺:16歲至40歲的農民一次性領取8000元安置費,40歲以上的每月發放生活費補助費54元,未滿16周歲的發至年滿16歲或初高中畢業。生活費兩年一調增,每年增加約5元,直到現在,被征地農民每月生活補助90.6元。

  8000塊買斷,農民覺得虧,就去找管委會和國土部門,得到的答復是:這已是很寬松的政策,8000塊甚至比沿海的標準都高。如果嚴格執行國家的標準,按產值來算,每人不足5000。

  但是,這些昔日的農民還是覺得不理解。在各項賠償中,一項是青苗費。記者查閱自貢市政府2001年簽發的《高新區經濟林木花木賠償標準》,看到一組組價目表:桃李梨蘋果等幼苗,5毛一株;直徑達到10厘米的桃樹,110元一棵;香蕉,每棵8元,已掛果的增加到10元;桂花樹,小的3元一棵;黃角樹,特大的20元!

  于是,老百姓“開動腦筋”,與征地人員玩起了“斗智游戲”:折斷果樹枝椏插在土里冒充果樹;一夜之間放干魚塘,栽滿樹木,密度大得連雞都擠不過……

  這場利益調整之中,雙方的博弈始終沒停止過。然而,掌握政策決定權的一方必然是最后的贏家。

  最讓這些失地農民詬病的,是自貢市政府的1993年第75號文件,規定征地房屋拆遷只能按農村的標準來賠償,這與城市居民拆遷標準相差了5倍以上。就這樣,還沒坐穩“城里人”資格的居民們,又被打回到“農村人”的地位。還有文件規定,在補償房屋面積時,每人只能等量對換15平米,超出部分按每平米780元左右計算。這樣一來,一個三口之家,如果分了80平方米的安置房,需要倒補給政府兩三萬。

  居民們質疑:“農轉非”已經多年,為什么不能按城市拆遷標準補償?得到的解釋是,拆遷是征地工作的延續,當初按農村住房報建的,只能按農村拆遷標準賠償,不隨房主身份變化而改變屬性。高新區管委會還向記者出示了四川省建設部門的解釋,認可高新區的政策。

  原白果村村民劉正有不肯按此標準進行拆遷,2000年被強制執行。大安區法院帶了執法人員和炸藥,炸掉了劉家的三層小洋樓。為此,他上法院,進京上訪,前前后后六七年,成了“告狀專業戶”,但問題至今沒得到解決。

  城市“新貧人群”

  十來年時間,在一片田野和荒地上建起一座現代化的繁華都市,無疑是一件引以為傲的成績。

  但與一棟棟拔地而起的高檔建筑群相對,成片低矮的周轉房,已成了高新區另一觀。這些房屋不僅位處偏遠,往來通行不便,而且質量低劣,大多有嚴重安全隱患。

  王德芳在羅家灣的周轉房,長期滲漏滴水,外面下雨,屋里洪澇,要用上家里所有盆子接雨水。就這樣,她在那里住了6年整。

  那里更是她的傷心之地。76歲的老伴趙樹良,到山坡處的公共廁所解手時摔得半身不遂,半年后不治辭世。王德芳每天都要把老頭子的遺像取下來擦拭,擦一回哭一回。

  而事實上,居民很早前就向居委會反映過周轉房沒有公廁和道路破爛的問題,但無人過問。即使這之前,王德芳家鄰居林樹芝就因上公廁途中道路溜滑、摔斷頸骨而死之事,也沒引起有關方面重視。直到央視記者調查之后,街道才派人修葺了地面,并在危險地段砌了一段矮墻。

  會溪5組村民黃芳英,原與丈夫葉興華承包魚塘,栽種果樹,家境富裕。1996年高新區征地,夫妻二人各人拿了8000塊的一次性土地補償費,以及一萬多元青苗費,從此告別賴以為生的土地。

  顛沛流離的生活接踵而至。葉家老少五口人,所有收入均靠葉興華販水果。去年6月的一次請愿活動中,黃芳英被抓,性格內像的葉興華受了些驚嚇,情緒一直不好。加上后來販水果被城管追趕,生意不順,對生活完全絕望的他,在7月的一天中午,用一根尼龍繩把自己掛在了屋梁上。

  周轉了6年的黃芳英目前已分到一套安置房,但由于沒有8000元“補差費”,領不到新房鑰匙,目前還和15歲的女兒、老父老母住在破漏的周轉房里。

  一些已搬進安置房的居民,生活壓力更大。

  “每個月水電氣都要100多塊,有時候緊張得洗衣粉都買不起。”21歲的唐勇緊蹙著眉頭。一家三口人,只有媽媽掃大街300來塊的收入,還要照顧爺爺奶奶,生活十分拮據。

  高新區丹桂街辦事處主任代麗萍說,去年中央電視臺來報道了失地農民的生活狀況后,市里非常重視,委托街道對所有農轉非居民進行了一次摸底調查,大面積實施“低保”,“基本上做到了應保盡保”。

  街道辦5月的“低保”統計表顯示,整個高新區人口12萬余人,享受低保政策的2295戶共計4924人,其中3949人屬失地農民,占80%以上。

  “新圈地運動”

  高新開發區目前成了自貢市新的政治文化中心: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大多從舊城搬到了新城,帶動了這一代的商旅發展。繁榮的景況,已經超過老城。現任管委會主任吳丕告訴記者,自貢高新區是經過四川省批準認定的,這次國土資源部清理開發區的行動中,在保留的名單內。

  “雖然有人質疑我們高新區沒有高新企業,但我們的規劃是先建成功能性城市,再帶動高新工業的發展。”吳丕說,自貢市要建成人口50萬的“大城市”,因而高新區還要繼續擴大范圍。省里面日前已經批下來了,高新區擴大邊界,繼續向南擴大10平方公里,建“板倉工業園區”。

  那么,現有規模究竟圈了多少地?

  管委會的回答是:規劃10平方公里,但目前實際征用7775.26畝。

  “我們都做到了合法合規,也經過了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是經得起檢查的。” 他說。

  然而,就在去年6月,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在接到群眾舉報后到自貢調查,發現高新區管委會在征用農民土地過程中,存在諸多違規操作行為。

  數十份土地征用協議,沒有四川省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簽字。許多關鍵性條款都是空白,比如建設項目名稱、總投資、總占地面積等等。甚至在賠償的數字上,都有涂改痕跡。

  一位知情人透露,一般情況下,開發區征地,應該在有項目時,按需要占地,且要與農民協量。

  原高新區國土處處長、現自貢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王敦富說:“從我1994年當高新區國土處處長開始,就實行了‘五統一’管理體制: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統一征地、統一供地和統一管理。”

  “所謂統一征地,就是‘打捆征地’,不一定非要有具體項目,按照規劃一次從集體組織征來,等有項目的時候再作安排。”王敦富告訴記者,這種征地方式在深圳、海南等沿海地區早就有了,操作起來比較簡便,雖然不符合當時的土地法規定,但可以在程序上做些變通,比如編一些項目名稱之類。

  這種類似圈地的方式征來的土地,不一定短時間內有合適的項目進入,管委會就讓它荒著,甚至一擱就是七八年甚至十來年。

  緊鄰市政府一塊面積約71畝的土地,至1995年征用后閑置拋荒長達9年,被央視曝光后,無償給予靜峰園藝和自貢市百盛園林有限公司做苗圃。今年3月31日,自貢市國土局公告拍賣此處為商住用地,起拍價每畝60萬元。

  一直關注自貢失地農民命運的北京法學學者俞梅蓀概嘆,一畝地價差高達十至幾十萬之巨,7700多畝土地,是何種利潤概念!

  土地流向何方?

  很多失地農民一直關心:征來的土地具體收益究竟如何?

  分管土地的自貢市常務副市長、原高新開發區管委會主任侍俊在采訪中回答了這個問題:依法批準征用的7775畝土地中,經營性用地3439畝,出讓所得2.9億元,每畝地均價8.5萬元,其他土地屬行政性劃撥。7700多畝總征地成本2.28億,每畝土地征地成本近3萬元;加之拆遷等費用,每畝地成本在7萬左右。

  侍俊告訴記者,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前,并沒有規定經營性土地要公開招標、拍賣、掛牌,所以大多采用協商價格。所以,只要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了價格,就可以轉讓,最后報市國土部門批準備案。

  “小宗的土地,我也可以直接簽字同意。”侍俊市長還說,有些“不負責任的人”,誣陷他在中間倒賣了多少土地,得了多少“黑錢”。事實上自1997年他從管委會調任副市長后,雖然分管國土基建,但再沒直接批過一塊地,“都是他們管委會自己定價定買主,按程序報到國土部門審批,最后我簽字過目。”

  那么,那3439畝經營性用地土地是如何進行流轉的?

  經記者多方調查了解,大概分三個渠道進入市場。一是政府將1600多畝土地轉讓給高新開發區管委會下直屬企業“匯東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由其經營和進入二級市場;二是將1307畝土地,轉讓給紅旗鄉政府直屬企業金馬公司,由其經營轉讓。剩余的400多畝地,由國土部門管理。

  為何政府愿意將如此大宗的國有土地,交由兩個自負盈虧的企業來經營?政府的收益又如何核算?

  當年組建匯東股份公司的主要參與者侍俊講述了來龍去脈:開發區征了土地之后,由于是一級政府,無法進行經營,就成了匯東公司來承擔經營土地的任務。1994年5月,政府以590.5畝土地折價3300多萬的形式,入股匯東公司,占51%,另有幾家企業占股37%,并向定向社會募集股金占12%。

  董事長由管委會主任兼任,侍俊就曾經兼過幾年匯東公司董事長。但他說,他是兼職不兼薪,也沒有股份,只是干活。“我可以保證地說,我和市里面的任何領導,都在里面沒有股份,決不是外面說的那樣一次分紅幾百萬。”

  1996年,市國土部門再次以7.8萬每畝的價格,一次性向匯東公司出讓土地1060畝。應該交納給財政的8000多萬出讓金,以匯東公司為政府修橋筑路的工程款沖減。

  “當時政府規定了匯東公司二次轉讓土地的基準價:臨街土地不低于23萬元每畝,街后的16萬每畝。”侍俊說。

  手握1600余畝土地的匯東公司,十年來卻經營業績寥寥,據悉沒分過幾次紅。市里一位干部說,他買了幾百股匯東公司的股票,只記得有一次破天荒的分了紅,每股只有五分錢利,“還不如存銀行”。

  另一家“土地專營”公司金馬公司倒搞得有聲有色。

  按級別說,金馬公司只是一個鄉屬企業,所擁有的土地卻不讓匯東公司。自1995年成立伊始,到2001年,先后受讓土地1307畝。

  參與過金馬公司組建的羅慶全介紹說,成立金馬公司,是為了安置和發展紅旗鄉的鄉鎮企業,準備建一個金馬工業園區,后來根據市里規劃做了調整,改變了用途,以經營土地為主。

  這家公司2001年一筆值得關注的“交易”是:市政府以每畝四萬元出讓土地807畝,應該一次性收金馬公司2508萬土地轉讓金,讓金馬公司居然用這807畝中的375畝交還國家,以土地實物形式抵清了轉讓金,金馬公司的理由是這375畝完成了征地拆遷等,由“生地”(未補償地面建筑、樹木之前的土地)變成了“凈地”(已補償地面建筑、樹木之后的土地)。如此一“金蟬脫殼”,金馬公司從政府手中憑空賺了400多畝土地。

  金馬公司從成立開始,董事長一直由紅旗鄉原鄉長、黨委書記陳文賢兼任,直到去年下半年,陳卸去黨委書記職務,到開發區管委會政策法制辦工作,才辭去董事長一職。他告訴記者,他在管委會主要工作,“是協助管委會搞征地動遷”。至于金馬公司,據了解,工作人員有30余人,實行全員招聘制。陳文賢表示,他并非像村民們講的那樣,三姑六婆都放到金馬公司搞“家族式企業”,只有妹妹在里面做普通員工,女兒曾經為公司開過幾天車。

  還有一筆值得關注的土地轉讓發生在2000年10月9日。

  那天自貢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組長、現常務副市長侍俊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開會,研究城市建設項目。當天《會議紀要》第四項內容是,把學苑街13畝沒經過公開招標的土地,交由市榮隆開發公司和市外貿倉庫開發,按每畝15萬元收取土地開發費。

  而就在當時,一街之隔的對面地段,基價為36萬元一畝。

  大約一個月后,紅旗鄉人民政府給市政府打了一個報告,稱鄉政府與榮隆房地產公司聯合開發學苑路7畝土地,原簽訂合同每畝按15萬元向開發公司收取,后收到市政府(2000)07號會議紀要,認為該宗地內公共設施用地范圍大,房屋拆遷補償費用高,開發后不僅無經濟效益,并且虧損巨大,要求減繳本應由榮隆公司交納的每畝15萬元土地出讓費。

  文件一角,是侍俊的親筆批示:“鑒于鄉政府為解決鄉鎮企業發展問題,已按每畝15萬收取補償費,故市里基礎設施補償費按每畝貳萬元收取。”其意思是,市政府應該取105萬土地出讓費予以減免,只收每畝2萬的基礎補償費。而這筆費用,基本上是任何房地產開發項目都必須交納的。

  據悉,7畝土地上原有紅旗機械廠、空壓廠、紅旗醫院三家鄉鎮企業,各類資產400多萬元,僅一次性作價30萬,連將房屋和附著物全部讓給榮隆公司。

  對此,侍俊市長的解釋是,商住樓開發完成后,榮隆房地產公司已將價值135萬元的房屋交給紅旗鄉政府,其中105萬是抵地價款,30萬屬企業房屋作價。但曾參與房屋修建原紅旗機械廠經理曾順清透露,榮隆公司還給紅旗鄉政府的550平米房屋為輔助用房,每平方米售價在1000元左右,而卻以2400元每平米作價。他堅持認為榮隆公司在這樁中并沒有占到便宜。

  采訪中,榮隆房地產公司和紅旗鄉政府屢屢被人提及,也屢屢被人提及榮隆公司老板呂榮淵和紅旗鄉鄉長陳文賢。

  至于兩人是否傳說中的“鐵桿”,陳文賢的說法是“跟我關系不錯的很多,都是哥們兒”。但從采訪的情況看,陳文賢與呂榮淵應該頗有淵源,呂榮淵的夫人郭莉是金馬公司財務總監,呂家跟陳家的別墅相距僅數十米之遙——那里都是由金馬公司開發售地、自己修建的豪華別墅。

  記者查看了國土局的規劃圖,每個別墅位置上都標有購地人的姓名,以陳文賢的兒子陳剛之名購地的有兩處:一處已建獨立別墅,一處建連體別墅。金馬公司郭莉、總經理鄧昌明都購有別墅用地。還有一個當地老百姓提及頗多的名字:劉偉林。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劉佑林的弟弟,新區成立前原是泥水工,現在是宏偉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老總。

  而陳文賢在紅旗鄉任鄉長18年。在采訪中他堅決否認老百姓關于他財富的傳言,他說,所有財產來自于他的兒子陳剛。陳剛和他的幾個朋友合伙成立了“東川貿易公司”,從事土石方、建筑裝修以及少量房地產開發業務。陳文賢也承認,兒子以每畝八萬元的價格,從金馬公司買了6畝土地,修建了舊貨交易市場。

  陳文賢向記者表示:“那是一處爛泥塘地,根本沒人要,別人來買也是八萬。所有款項都到了金馬公司,有據可查的。”

  但是,一些失地農民堅持認為,一邊是他們土地被廉價侵占后的窘迫狀況,一邊是一個鄉屬企業大肆倒賣土地,無論從政策上還是操作上,金馬公司的土地黑洞都應該得到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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