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延誤補償再“延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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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3日 10:16 解放日報 | |||||||||
本報訊 (實習生徐瑞哲)本月5日,深圳航空公司出臺國內首個關于航班延誤的現金補償標準,但事隔一周,其他航空公司依然不見明顯動靜。昨天,筆者向主要航空公司求證,他們均表示沒有明確出臺時間,曾稱月初出臺同類標準的東航同樣“爽約”。知情人士透露,近日頻頻發生的航班延誤旅客“霸機索賠”事件,可能是航空公司方面對此出臺慎之又慎的主要原因。
民航總局上月底公布《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深航據此于上周率先出臺實施細則,宣布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延誤4—8小時的最高補償為客票票面價格30%,8小時以上的最高可獲機票價的全價補償。當天,滬上兩大航空公司之一的東航稱,本月初將出臺細化方案,上航則初定出臺時間為本月。而一周之后,東航仍稱該方案正處在高層決策階段,上航則對此不置可否。 不愿透露姓名的內部人士表示,在民航總局《指導意見》出臺后,旅客在經濟補償問題上與航空公司多次發生爭議,致使航空公司方面對制訂相關實施細則更不敢大意。而對于三大航空集團可能聯手出臺延誤補償標準的消息,有關人士認為,這一標準確需各航空公司協調溝通后方能出臺,深航制訂的較高補償標準已對其構成一定競爭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