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美方宣布的諒解備忘錄內容并不十分準確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9日 17:55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7月9日電 據商務部官方網站消息,2004年7月1日至2日,中美關于美向WTO訴我集成電路增值稅案的第四輪磋商在北京舉行。通過磋商,中美雙方于7月2日晚就集成電路增值稅問題達成諒解,擬于近期正式簽署諒解備忘錄。 簽署諒解備忘錄的具體時間雙方正在商議。美方將在諒解備忘錄簽署后撤回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下的訴訟。
諒解備忘錄簽署后,中方將適當調整集成電路增值稅政策。根據諒解內容,享受增值稅政策的中國集成電路企業及產品將繼續享受該待遇直至2005年4月1日。 中美雙方商定,雙方達成諒解的內容在雙方正式簽署備忘錄后對外公布。 7月8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網站新聞稱,根據中國的稅收政策,美集成電路產品出口至中國時,其企業需支付五倍于中國國內企業的稅收,這種說法沒有事實根據,混淆了“稅率”和“稅負”的概念。美方在沒有充分了解中國稅制的情況下,得出上述結論是不準確、不符合客觀實際的。 同日,美國貿易代表佐立克對外宣布的“諒解備忘錄”的內容并不十分準確。此外,“諒解備忘錄”的簽署時間還在商議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