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城鎮化建設進程中注重保護農民土地權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8日 22:35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 (徐松 黃一耕) 正處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的中國,城市化率以每年一個百分點在提高,這帶來了土地資源供應短缺和農村土地流轉加快等問題。如何保護農民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繼續恢復和擴大糧食播種面積,實現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成為中國進一步落實宏觀調控政策進程中必須直面的重大問題。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8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村鎮建設工作會議上表示,國家土地征用制
汪光燾表示,中國城鎮化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就是農民進城不失去農村土地,仍然在農村保留著承包地和住房,這是解決農民后顧之憂,確保社會穩定的重要政策。 “絕大多數外出務工人員仍然保持著與家鄉的密切聯系,每年帶回數以千計的務工經商收入,已經成為城市反哺農村的重要方式,是推進小城鎮發展和農民改善居住條件的強大動力! 汪光燾強調,農民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對自己擁有的土地所有權應得到應有的保護和尊重,城市建設要依據規劃依法征用農村土地,對失地農民合理安置和補償,同時將土地出讓收益的使用公開透明,接受農民的監督和民主管理,切實保護失地農民的利益。 土地問題,歷來是中國農村最敏感的問題之一。在中國現有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備的情況下,土地仍是農民最可靠的社會保障,一些農民暫時離開土地,并不意味著他們不要土地。外出打工的農民,大多處于不穩定狀態,在家鄉有一塊地,仍是他們生活保障最后的一道防線。 汪光燾指出,當前正在加快進行的村鎮建設用地必須控制占地規模,促進土地集約利用,防止以集體組織的名義隨意占用集體土地,占用基本農田和盲目分散擴展建設用地。 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表示,在土地被征用過程中,土地征用款成為農民失去土地后維持可持續生計的唯一資本。他主張采取“土地換保險”的方式,從土地征用款中確定一定數額建立失地農民的養老、醫療、待業和最低生活保險。 仇保興認為,只有切實解決了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才能降低企業吸納失地農民的成本,增強失地農民的就業競爭力,為他們的長遠發展拓展空間,進而形成“以土地換保障,以保障促就業,以就業促發展”的良性循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