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官員:有財政撥款的中央部門都要審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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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6日 03:32 中國青年報 | ||||||||||
“現在我們把中央的黨政機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公檢法機關、社會團體等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收入都納入了審計范圍。”國家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張秋霞日前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記者采訪時說。 據張秋霞介紹,行政事業審計司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審計與中央財政有撥繳款關系的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最高法院機關、最高檢察院機關和武警、政黨組織、社會
張秋霞說,審計署去年搞了一個調研,對派出局的審計管轄范圍做了調整,原來審計的是國務院有關部門,現在我們把中央的黨政機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公檢法機關、社會團體等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收入都納入了審計范圍,即凡是有國家財政撥款的中央部門、事業單位都納入我們的管轄范圍內。 這些部門今年剛被納入審計范圍,現在對全國政協、全國人大的審計還沒開展,以后會陸續安排。一般來說,審計計劃的起始時間是從前一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底,下半年的工作計劃我們正在考慮。 對部委的審計是一項經常性工作,今年的審計報告中涉及7個部委,其實審計的不只這幾個部門。前幾年,我們每年都要對國務院的60多個部門進行預算執行審計,有時候多一點,有時候少一點。(姜殊) 國家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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