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起針對丙烯酸酯的反傾銷期中復審調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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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5日 14:55 商務部網站 | ||||||||||
200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自2004年7月5日起,對原產于馬來西亞巴斯夫國油化學私人有限公司和印尼日本觸媒公司的進口丙烯酸酯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與《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暫行規則》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根據反傾銷措施生效后變化了的正常價值、出口價格,對適用于馬
此次期中復審調查將在復審立案之日起12個月內結束,即于2005年7月5日之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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