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對地方保護主義說“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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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30日 18:53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6月30日電(記者李薇薇)外地的產品想進來,我設門檻攔住你。個別地區曾以政府規章或決定的形式,限制其他地區的商品在本地銷售。將于7月1日施行的行政許可法明確禁止這種地方保護主義的做法。行政許可法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確需立即實施行政許可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臨時性的行政許可實施滿一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代
法律規定,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其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產經營和提供服務,不得限制其他地區的商品進入本地區市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