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市法院聯手造假始末調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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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7日 09:50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賀可 北京報道 這個故事在2004年6月23日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所做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只用了300字——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錦州市中級法院、古塔區和凌河區法院聯手
但這300字的“梗概”,已經清清楚楚地交代了“銀行”、“法院”、“聯手作假”這樣的關鍵詞。 故事是這樣發生的—— 銀、法聯手造假 2003年8月31日,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接到交通銀行錦州分行(以下簡稱“錦州交行”)兩名員工的實名舉報,他們舉報該行偽造法律文書,編造虛假核銷手續。 接到舉報的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在2003年9月開始進駐錦州交行調查此事。 按照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呆賬的訴訟類核銷,一般要經歷追償、訴訟、審核、核銷四個環節。也就是說,銀行沒有追償的貸款不得作為呆賬核銷。訴訟是銀行行使追償債務的重要救濟手段,法院下達的企業已無資產可執行的終結執行裁定書,是該筆貸款已成呆賬的重要證據之一。同時,根據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準備提取及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的規定,只有貸款企業已徹底“死亡”,完全沒有償債能力,才可認定為呆賬。 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現在錦州交行的呆賬核銷中。錦州金屬材料總公司是被核呆的企業之一,該企業從錦州交行貸款920萬元,利息412.45萬元,本息合計1332.45萬元。但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他們從未接到過法院訴訟通知書。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東風汽車(資訊 行情 論壇)公司錦州銷售技術服務中心。 被核呆的企業根本不清楚自己已被錦州交行起訴和當地法院判決、裁定的事情,而錦州交行核呆檔案中卻留存著以其作為被告的判決書和裁定書。把“活魂靈”變成“死魂靈”的魔術表演就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進行。 魔術的秘笈就藏在錦州交行風險處核呆辦公室,據知情人士透露,這間里外套間的辦公室還有一間“密室”。在這間“密室”里, 有800多份蓋有法院公章的假法律文書、手寫的文書草稿及其他大量的作假材料。 據記者了解,在偽造的法律文書形成過程中,法院既不通知被告,也不開庭,更不對被告履行執行程序,而是直接向錦州交行提供批量假案號,由該行風險處起草本應由法院辦理的法律文書,再送到法院蓋章。 正是通過這些作假的材料,享有社會最高信任的銀行與同樣享有社會最高信任的法院相互結合了。但是,他們結合之后產生出的不是更高程度的社會信用,而是聯手造假——偽造法律文書騙取核銷。 根據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的審計調查發現,從2000年到2002年,錦州交行在核銷呆賬過程中與錦州市中級法院、古塔區和凌河區法院聯手作假的方式有:一是對因管理不善造成訴訟時效喪失的貸款,撤出信貸檔案中有關訴訟時效喪失的調查報告,為偽造法律文書鋪平道路;二是將還有抵押、保證的貸款改為信用貸款;三是隱瞞正常經營或尚有資產、有抵貸物的企業真相,通過與法院串通,偽造民事裁定書聲稱已無資產可執行,終結執行以騙取核銷。 行刺事件 就在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的調查日趨明朗之時,2003年11月11日,錦州交行鮑姓員工(兩位舉報人之一)在自家門前被5人行刺,身中5刀。 十天后,公安機關破案,案情系錦州交行員工張某重金雇傭有犯罪前科人員,對鮑某進行報復。據知情人士透露,5名犯罪嫌疑人除一人在逃外,其余4人已被刑事拘留。 行刺案的發生,讓有關部門對錦州交行的銀法聯手造假案件更為重視,由遼寧省紀委牽頭,成立了由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小組,于2003年12月29日進駐錦州市進一步調查此案。 最后的審計調查結果是:2000年至2002年錦州交行向交通銀行總行申報核銷戶數328戶,金額6.3億元,其中編造假案號346個,涉及貸款企業285戶,金額5.32億元。截止到2003年末,交通銀行總行已批復該行核銷戶數212戶,金額2.72億元,其中175戶,金額2.18億元是依據錦州交行上報的假法律文書批準核銷的。 與此同時,經過審計組對已批準核銷的175戶企業審計調查核實發現:有53戶企業仍通過了2003年的工商年檢;有13戶企業雖然已經被工商吊銷或注銷,但在錦州交行申請核銷呆賬時仍在工商局注冊登記,有的還被評為信譽A級;有6戶企業在經營;有33戶企業有資產;有5戶企業有抵貸物;有2戶企業屬于借改制之機逃廢銀行債務。也就是說,至少有46戶企業不符合財政部關于《金融企業呆賬準備提取及呆賬核銷管理辦法》及交通銀行總行《交通銀行資產損失核銷實施辦法》的規定,涉及金額達1.42億元。 知情人士還向記者透露,錦州交行有241萬元“小金庫”,來源大多為貸款企業抵債物變現收益。 目前,錦州交行風險處處長趙某在審計調查期間因涉嫌挪用公款被當地檢察院批鋪;遼寧省紀委也先后對涉案的7人實行了雙規。 內控機制嚴重失效 錦州交行事件的背后昭示的仍然是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和經營機制方面的缺陷。 實際上,自2000年審計署改變對金融機構的審計方式后,金融行業尤其是銀行業的問題開始更多地被人們看到。 2000年,審計署組織了對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及其9個省級分行、97個地市級分行、526個縣級支行199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情況的審計,發現各類涉嫌犯罪線索33起,涉案總金額達143.8億元。 2001年,審計署對中國銀行總行、七個省級分行以及150多個分支機構2000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發現大案要案線索22起,涉案金額27億元人民幣,涉案人員35人。 2002年,審計署對中國建設銀行20個一級分行和直屬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及其2000多個分支機構進行審計,查出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51件,涉案人員74人,涉案金額22.74億元。 2003年,審計工商銀行總行及21個分行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發現各類案件線索30起,涉案金額69億元。 “這些問題一方面證明了審計署的工作成效,一方面也說明了我們銀行內部的風險控制薄弱,內部控制沒有發生作用。”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人士說。 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應該是整個市場健康運行的基礎,而這恰恰正在成為中國金融機構最薄弱的環節。 摩根大通銀行國際總裁安浩德先生兩周前也在北京表示:“中國銀行改革的重點是公司治理機制、風險管理、內務程序控制、資本充足率以及激勵機制方面,”他說,“這些方面都急需改革,而這種改革最重要的是使我們最終能夠形成真正有效率的,按市場原則進行分配信貸的制度,這樣才是現代銀行發展最基礎的,也是最重要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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