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進駐19所高校 審查財務收費等狀況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5日 08:52 北京青年報 | ||||||||||
齊雁冰 本報訊 按照2004年的年度工作計劃,國家審計署對高校的審計工作正在逐步展開。記者自相關部門了解到,此次被納入審計的高校共有19所,包括北大、清華、大連理工等。審計署將對這些高校2003年度的財務收支、教育收費等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必要時將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次開展的專項審計,包括高校和醫院兩項。審計署副審計長劉家義日前表示,對于高校的審計調查,側重審查高校財務管理狀況、收費情況、投資情況,并注重揭露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以及體制不順、制度不完善的問題。 據悉,由國家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和地震氣象審計局組成聯合審計組,已于5月24日進駐北大;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也于6月10日開始,對大連理工大學財務收支、教育收費、對外投資等情況進行審計和調查。審計署沈陽特派辦在大連理工大學貼出公告,希望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向審計組提供與反映信息,信息主要涉及四大方面:對學生的不合理、不合規收費情況;收入不入賬、自行設立小金庫情況;支出或投資不合理、無效益或損失浪費情況;重大貪污、受賄、挪占公款等經濟犯罪線索,并公布審計組24小時的聯絡電話。 除了公布審計組的聯系電話,審計署駐太原特派辦還在北京大學網站上發布《審計署關于加強審計紀律的規定》,規定了審計署工作人員的“八不準”,內容涉及審計署工作人員在北大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包括“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安排住宿;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宴請;不準無償使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游、娛樂和聯歡等活動;不準無償使用被審計單位的通訊工具和辦公用品;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不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的費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