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報告指現有農村金融體系不適應實際需求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5日 08:22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金融支農問題的調研結果表明:現有的農村金融體系從整體上已經不適應農村信貸的特點和農民的金融需求,不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今天繼續舉行,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主任委員傅志寰今天向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金融支農問題調研組關于金融支農問題的調研報告》。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圍繞“三農”問題開展執法檢查和工作調研的部署,今年五月上旬,由成思危副委員長任組長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金融支農問題調研組在北京召開了政府部門和專家參加的座談會,隨后分三組赴湖南、江西、安徽、廣西、吉林、遼寧開展了調研。 傅志寰說,近年來,中央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普遍加大了金融支農力度,農業信貸投入呈逐年增加趨勢,農民貸款難得到一定程度緩解。但他同時指出,農戶信貸有自身的特點,使農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信貸風險都很高。 傅志寰表示,現有的農村金融體系從整體上,已經不適應當前農村信貸的特點和農民的需求,不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金融支持力度不足已經成為制約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調研報告顯示,目前國有銀行處于防范風險和提高經濟效益的考慮,已經大規模撤離農村,貸款權紛紛上收,留在縣和縣以下的分支機構主要以吸收存款為主,從農村吸收的資金更多地投向回報率高的產業和地區。 報告同時顯示,農村信用社要發揮金融支農“主力軍”的作用還面臨很多困難和問題,各地信用社普遍面臨歷史包袱沉重、吸收存款困難等嚴重問題,多數地方的信用社不良貸款比率較高,相當比例的信用社已經資不抵債。 作為中國唯一的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太窄,沒有起到應有的支持農業開發的作用。由于農戶和農村企業貸款抵押難、擔保難、分散風險的機制不健全。土地承包權抵押存在很大難度,農民缺乏其他的抵押品,沒有專門的擔;鸹驒C構為農戶提供擔保。 此外,由于農業保險萎縮,一旦遇到自然災害,就有大批農民和農村企業遭受損失,無力還貸,影響了金融機構開展農業貸款的積極性。 傅志寰建議,國務院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加大政策和法律引導,發揮商業金融的支農作用,同時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農戶小額信貸機制,建立和完善農村金融風險規避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