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形成人事爭議聯動機制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2日 09:37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上海6月21日電 (記者 龔瑜) 6月20日,蘇、浙、滬三地人事部門正式簽署的《關于開展人事爭議仲裁業務協助和工作交流協議》,將為跨省市人事爭議打開方便之門。 今后,三地人事爭議中一方當事人如在外地,可以互相委托代為送達仲裁文書。如果當事人戶口在上海,工作單位在杭州,與杭州的用人單位發生人事爭議,可以不回上海,直接在杭州進行取證處理。
三地將實行人事爭議仲裁員資格互認,一方仲裁機構聘任的仲裁員,聘期內其資格在他方有效。三方還將共建高層次仲裁員名錄,實現高層次人才資源共享,審理重大疑難案件時,一方可邀請或聘請其他方仲裁員參與案件討論或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