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地方行政的“本地人”與“過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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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1日 11:45 瞭望東方周刊 | ||||||||||
文/秋風 政治家應該是有根的,他的根就在一個縣,一個市 “走馬燈”這個詞用在邯鄲市似乎相當貼切,一些市民不知誰是市長的結果,令我們不得不思考一個問題:一個城市的市長究竟是誰的市長?
法律規定,一個城市的市長由人大選舉產生,向人大報告工作,接受人大監督,并且規定,地方首長的任期與人大相同,這一規定正是從形式上確保地方首長必須對人大負責。 而組成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人大代表,是由本地民眾選舉產生的。因而,間接地,市長就是對市民負責,他是市民的市長。 但另一方面,市長的實質任命權卻在上級黨委和政府手里,市里大多數機構,也要對省里相對應的部門負責。從這個角度看,市長又像是上級派來管理這個市的官員。 這樣的安排有其好處,也符合目前的體制。但是,它在現實中的運作,卻又常常并不十分周全。于是,便出現像邯鄲那樣,地方政府與公眾之間,缺乏更為有機的關系,因而地方政府首長對于人民的要求,較難作出及時而有效的回應。 由于地方首長的提名與地方人大會期脫節,地方首長經常在無人能夠預料的時間更換,因而,人大也就喪失了對地方首長的提名權。 相應地,地方人大對于上級政府提名的人選,也只是投票表決而已。 在這種任免體制下,部分官員的眼睛更多盯著上級,他們追求的最大成就,就是仕途上的晉升。這些官員便成為了權力路上的跋涉者。 邯鄲市幾任市長大多有良好的政治口碑,也許不能作為我們上述分析的典型個案,但事實在于,這樣的情況是值得憂慮的:在中國不少地方,對于行政官員所管理的地方、部門的事務,官員常常只是“過路人”。 因而,如果少數官員足夠“勇敢”,就可以不顧忌民眾的反應而強行推行他本人認為完美的計劃,這是一點都不奇怪的,反正一個地方對于他的意義更多的是在這里“大干一番”,從而帶來“政績”,至于這個政績是否能夠長遠地有益于本地人民,也許并不重要。 這樣的行政官員很難成為扎根于地方的政治家。政治家的活動是一種公共活動。他需要說服民眾,只有當民眾支持他的理念、認可他的施政計劃時,他才有可能獲得權力,也因此,他必須對民眾負責。 他的眼睛是向下的,因而,政治家是有根的,他的根就在一個縣、一個市。他與這里的民眾具有有機的聯系,因為他要靠這些普通人的支持才能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 以中國之大,國情之復雜,對于相當一部分政治家來說,其本質上是地方性的。這樣的政治家是“本地人”,而不是個“過路人”,因而在處理本地方事務的時候,他不敢魯莽行事,對于地方的傳統、民情,他會足夠地尊重。他不敢輕易得罪民眾,也不敢把這個地方當做實現一己“遠大理想”的工具,想怎么樣就怎么樣。 中國的許多問題常常發生于地方,而這與這些地方政權的民主建設不完善有較大關系。如果從行政角度追求良好的地方治理,則在當今中國的地方公共生活中,確實需要培育一大批優秀的地方政治家,這需要推進體制上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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