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中國清理黑律師整風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8日 14:48 瞭望東方周刊 肖山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肖山/北京報道

  有人用“利益共同體”來評價一些法官和律師的合作腐敗,“法官通過律師為自己的權力找到了尋租的途徑,而律師則為了打贏官司提高聲譽最終獲得更多案源”。

  對于少數律師“心甘情愿為腐敗法官充當皮條客的狼狽為奸之舉”,清華大學法學院
NEC百萬象素手機1元拍 第39屆世界廣告大會
2004環球小姐總決賽 新浪招商引資征代理商
院長王晨光教授稱之為最危險的“法治腐敗”。

  知情人說,年初司法部向中央最高層提交的一份報告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相關批示,是這場針對律師行業的“有史以來最徹底的一場整風運動”的導火索。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司法部長張福森分別發表講話,要求在法官與律師之間,設起“隔離帶”、“高壓線”,建立良性規范、堂堂正正的關系,為維護司法公正而努力。

  張福森說,目前全國10.2萬多執業律師主流是好的,但應該清醒地看到實踐當中少數律師與法官相互關系所存在的問題。近年來,在從事訴訟業務的律師中,請吃飯、送錢、送物,辦“關系案”、“金錢案”等現象呈上升趨勢。

  肖揚說,要實現法官與律師關系的規范化,僅靠一紙規定是不夠的。要自律與他律并重,監督與懲罰并舉。

  此前不久,湖北省司法廳宣布成立律師監督和懲戒工作領導小組,將以查處武漢、宜昌兩市系列法官受賄案中的涉案律師為突破口,集中查處重大的律師違法違紀案件。

  北京市律師協會也首次公布了9家律師事務所15名律師的違規違紀行為,曾為沈陽黑社會案件主角劉涌作辯護的知名律師佟林赫然列入通報名單,頗有名氣的華城律師事務所亦在被通報之列。

  一個多月來,其他省市也都出臺了相關措施,打擊不良律師。

  “律師送錢給法官是公開的秘密”

  知情人士說,2004年1月16日司法部向中央最高層提交的一份報告,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相關批示,是這場被媒體稱為“有史以來最徹底的一場律師整風運動”的導火索。而這份報告,來自2003年司法部在全國調研的結果。

  2003年9月,司法部調查組發現,司法機關在查處湖北武漢、宜昌、蘇州、廣州、東莞、珠海6個城市的法官受賄犯罪中,牽連出88名行賄律師。

  “光是發生在湖北兩市的律師向法官行賄現象,就足以讓人觸目驚心,”司法部一位工作人員對《瞭望東方周刊》說,“查處工作可能要持續好幾個月。”

  2004年4月7日,湖北省漢江市中級法院依法分別判處武漢市中院的兩名原副院長柯昌信和胡昌尤有期徒刑13年和6年零6個月,柯、胡屬下的10名法官也先后受審并被判刑,武漢市紀委的材料稱,上述10多名法官共受賄400余萬元。

  2002年,武漢市紀委收到一名在押詐騙犯的舉報信,信中稱,其本人曾通過律師向武漢市中級法院的多名法官送錢。2003年1月,專案組對舉報信中的涉案律師采取了“雙規”措施,逐漸打開了缺口,一個由“法官和律師組成的利益共同體”黑幕由此被揭開。

  2001年,湖北某房產公司經理文某因詐騙被武漢當地法院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在文某申訴過程中,其親屬通過代理律師找到武漢市中院一高姓法官的兒子,送上10萬元,隨后又通過高分別向常務副院長柯昌信和審監庭法官李某送錢40萬元和10萬元。在申訴無望的情況下,文某舉報了這起賄賂案件。

  此后,武漢市紀委陸續查實了武漢中級法院法官受賄的一系列案件,這些案件的所有行賄人都是律師。

  從1999年8月至2003年2月,柯昌信在擔任常務副院長期間,分別收受文某、律師張某、蘭某等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賄賂共68.2萬元人民幣、9000美元和1萬元港幣。該院另一名副院長胡昌尤則利用分管民事工作之便,先后14次收受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賄賂共計20.8萬元。

  在武漢市中級法院13名法官被查處的同時,另有44名律師也因此受到調查,據透露,其中僅向柯昌信和胡昌尤二人行賄的律師就多達13人。

  同樣嚴重的情形在宜昌、蘇州、珠海等地相繼被發現,在這些地方的檢察機關查處法官受賄犯罪時,一大批行賄的律師“拔出蘿卜帶出泥”。

  “在我們圈內,送錢給法官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廣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桂坦陳,他每年可以掙到上百萬元錢,但其中有一半以上要送出去,“每到過年過節,要大把大把往外送紅包”。

  有人用“利益共同體”來評價法官和律師的合作腐敗,“法官通過律師為自己的權力找到了尋租的途徑,而律師則為了打贏官司提高聲譽最終獲得更多案源”。

  對于律師“心甘情愿為腐敗法官充當皮條客的狼狽為奸之舉”,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晨光教授稱之為最危險的“法治腐敗”。

  司法部報給中央的報告稱,自1997年至2002年底,全國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律師在執業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的109起,涉及律師124人,其中49人被判刑。

  劣跡斑斑觸目驚心

  不過,問題還遠遠不止是行賄。

  發生在4年前的一場“名人官司”,就已經讓人震驚于個別律師之“黑”。

  2000年5月10日,涉嫌犯罪的沈陽白玫瑰保健品公司董事長姚志萍委托號稱“沈陽名律”的王玉琦擔任辯護律師。沒想到王在訴狀中竟把一些“內幕”和盤托出,稱自己除了為姚志萍進行正常的刑事辯護外,還為其做了大量“額外”工作。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王玉琦在庭審中自曝律師執業黑幕,講述了姚志萍及其家人一次次給自己送錢的過程,旁聽者聽到:

  ──姚志娟到事務所交給我兩萬元好處費,沒有開收據,我分給姚志剛的辯護律師聞某1萬元。她要是背后給我兩萬元,我就都收下了。但她當著我和聞德勇的面給,我得分出一半,不然我就太黑了。

  ──過后姚志娟又給了我1萬元,用于請客吃飯等亂七八糟的花費。

  ──在這過程中我發現姚志萍對我并不真心,想請別的律師。我手里掌握了一些打贏這個官司非常致命的證據,姚志萍一直讓我寫出來,但老實說我留了個心眼,就是沒寫,全在我腦子里。你不想讓我打就拉倒。

  ……

  王的話令法庭上一片嘩然。坐在被告代理人席上,“全國十佳律師”高智晟的第一反應是震驚。“萬萬想不到的是,王玉琦竟敢當著法官和眾多旁聽者的面,一筆一筆承認自己收取了那些法律明文禁止的非法錢財,并且掌握充分證據而不替當事人盡力辯護,并以此作為換取好處的條件,這已經喪失了一個執業律師最基本的職業道德。”

  當時,審判長再次詢問王玉琦是否堅持自己的訴訟請求,王當庭表示撤訴。

  不良律師的劣行還有許多,比如在面對委托人時,夸口法官是自己的“同學”甚至“愛人”,官司因此一定打得贏;

  有的律師與法官勾結,甚至連判決書都由律師代寫;

  有人遭遇到合同詐騙,這已經不僅僅是民事案件了,應該向公安部門盡快報案,而不良律師為了自己能夠得到更多的代理費,對委托人隱瞞實情,讓委托人通過法院起訴;

  更有一些案件,在專業人士看來,就如同鐵板釘釘,起訴或上訴百分之百敗訴,不良律師卻仍唆使委托人進行訴訟,這樣可以繼續撈錢;

  ……

  司法部給中央的報告指出,三大矛盾導致了律師業的問題,即律師業商業化與律師工作本質屬性不協調的矛盾、律師執業環境與律師業的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律師業的管理現狀和律師事業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不良律師劣行的存在,根本原因說白了就一個字:錢。“有的律師住上高檔住宅,開著私家轎車。時間一長,住洋房開洋車反倒成為律師身份的標志,成為部分律師追逐的目標。一些剛剛踏入行業的年輕律師也無法保持平靜的工作心態,而是急功近利,為追逐利益而置正義于不顧。”

  “動真格的了”

  在分析問題之余,司法部向中央提出,要在年內開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頓活動,同時加大對律師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實行包括嚴禁向司法人員行賄、嚴禁私自收案收費等在內的“六條禁令”。

  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機構管理處處長胡占山告訴《瞭望東方周刊》,省級司法行政部門將建立律師違法違紀行為懲戒委員會,負責查處律師違法違紀案件,查處結果將在《法制日報》和《中國律師》雜志設立的“曝光臺”上公開披露。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司法部負責人對此的解釋是,希望通過這個規定“加強對法官和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職業紀律約束,規范法官和律師的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

  5月1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正式實施,明文規定,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向法官行賄的一經發現,終身不得再從事律師職業。

  胡占山處長說,這次教育整頓活動分為自查自糾、集中整頓和檢查驗收等幾個階段。整風重點包括3個方面:少數律師與法官不正當交往、影響司法公正的問題;少數律師事務所在人員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少數律師片面追求經濟利益、責任感不強、亂收費以及不正當競爭等問題。

  “司法部動真格了,這次整風運動看來不會走過場。”北京知名律師江曉陽說。

  “這是底線,越過就死”

  整治律師和法官關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被認為是整風運動中的一項關鍵。

  不過,對于這堵“隔離墻”的修建,仍有一些律師業內人士不表認同。一種典型意見是,這種辦法是治標不治本。

  一些律師認為,現在律師向法官行賄,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迫于無奈。僅僅抓律師的行賄行為而不觸及司法腐敗的深層次問題,難以收到根本的實效。

  對此,賈午光秘書長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采訪時說,任何腐敗都是和權力聯系在一起的,在律師和法官的關系中,掌握權力的人是法官,因此,法官確實應當成為司法腐敗的重點監督對象。

  司法部給中央報告稱,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的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法律規定的律師的權利得不到有效落實,司法機關人為設立阻力,迫使律師由合法渠道轉向不合法辦法。在會見時間、次數以及律師調查取證等問題上司法機關不按法律辦事,提高門檻,進行限制。這些現象直接促成了律師的違法違規等不正當行為。

  不過賈午光也承認,現在有少數律師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確實存在主動行賄行為。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晨光教授則認為,盡管法官在司法關系中占據主動地位,但不能否認律師在司法腐敗中起到的不良作用,并且,當前依靠和法官的不正當關系謀取利益的律師還是大有人在,“無論如何,這樣的規范還是非常必要的”。

  在4月份清華大學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上,有律師提出了一個問題:面對法官的暗示或者明示,送錢,還是不送?

  胡占山處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語氣非常堅決:“這是底線,越過就死,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問題是,這樣的底線能在多大程度上守住?這卻不是一次整風運動就能完全解決的。■

  相關報道謀變律師制度律師難做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律師新聞




評論】【財經論壇】【推薦】【 】【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熱 點 專 題
中國工人在阿富汗遭襲
胡錦濤出訪歐亞四國
美國將移交薩達姆
第三輪六方會談將舉行
我國部分省市供電告急
河北邯鄲6-3礦難瞞報
遼寧盤錦大橋垮塌事故
《后天》 孫燕姿巡演
2004歐錦賽 NBA總決賽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