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從7月1日起實行“夏季電價”緩解缺電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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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5日 21:58 新華網 徐運 | ||||||||||
新華網上海6月15日電 (徐運) 為緩解季節性、時段性缺電矛盾,上海將從7月1日起實行為期3個月的“夏季電價”,通過價格杠桿引導用戶避開高峰、節約用電。 記者從上海物價部門了解到,實行“夏季電價”的主要內容是進一步拉大峰谷價差,從現行的3.6比1擴大到4.5比1。屆時,除居民生活和農副業動力生產用電外,執行單一制分時電價用戶的用電價格,高峰時段每千瓦時將提高0.03元,低谷時段每千瓦時將降低0.04
同時,上海還將試行避峰補償電價政策。凡是與電力部門簽訂避峰讓電協議、實施負荷監控的用戶,將按照一定標準獲得避峰補償電價。如,隔日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時每小時補償0.3元;當日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時每小時補償0.8元;隨時可中斷用電避峰的,每千瓦時每小時補償2元。 近日,上海還對電價水平作出相應調整。全市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0.025元,居民生活和農業排灌、農副動力用電價格不作調整。據悉,調價收入將主要用于解決上海電網建設與改造投資還本付息、煤炭價格上漲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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