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生驚人跨國欺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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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5日 13:21 《民主與法制時報》 盧勁松 | |||||||||
欺詐,古今中外皆有。但是,外國人及外國企業在中國土地上利用在中國設立的項目進行欺詐,致使海外眾多投資者與金融機構,以及中國國內企業蒙受巨大損失,這倒是不多見的。特別是,針對發生在中國上海的這起跨國欺詐案,英國等境外法院已多次判決欺詐者欺詐行為成立,并判決欺詐者償還和交納巨額賠償金及罰款,但因種種原因,判決成為一紙空文,欺詐者至今仍逍遙法外。
本報上海專稿/記者盧勁松 空殼公司受讓2200畝土地 上海浦東綠波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由上海水利局,上海華夏實業總公司(簡稱華夏公司)以及上海農業投資公司三家合資的,其主要的經營是圍海造田。1993年,綠波公司在浦東三甲港北部圍墾造田2200畝,后于1994年委托華夏公司管理該土地! ∵@2200畝土地,背傍大海,遠離喧囂的鬧市區,又緊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交通便利,在這寸土似金的上海,無疑是個建設高檔住宅和高檔度假娛樂場所的絕佳地域。 1994年11月,華夏公司以3700余萬美元的價格將這2200畝土地轉讓給了外商海陸置地公司(簡稱海陸公司)。合同規定,海陸公司分七期支付土地轉讓款,最后一期支付的時間為1997年12月5日。 海陸置地公司是加拿大人巴利漢森和史杜漢森兄弟獨資的,注冊在“避稅天堂”英屬特克思.凱科斯群島(簡稱TCI群島)上。在與華夏公司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同年,海陸公司在TCI群島成立了“上海林克司高級行政人員休閑社區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林克司公司),專事開發對境外人士的高檔別墅。但根據中國法律,欲在中國搞項目必須成立中國法人,所以,海陸公司又在上海浦東登記設立了上海林克司的項目公司“上海浦東林克司外商休閑社區有限公司”(簡稱浦東林克司公司),巴利漢森任董事長。與此同時,海陸公司又在TCI群島上設立了“上海林克司高爾夫鄉村俱樂部有限公司”(簡稱高爾夫公司),專事開發經營主要對境外人士的高爾夫球場。出于同樣的原因,海陸公司也在上海浦東登記設立了其合資子公司“上海華夏翠泊國際鄉村俱樂部有限公司”(簡稱華夏翠泊公司),合資中方華夏公司的出資比例占20.4%,高爾夫公司出資比例占79.6%,法人代表亦為巴利漢森。 建造高爾夫球場必需要有大片的土地,高爾夫公司的土地從哪里來呢?巴利漢森決定,向上海林克司公司租1070畝土地,每畝地每年的租費才一美元。這租費純粹是象征性的,上海林克司公司和高爾夫公司都屬于漢森兄弟,只不過把錢從左口袋換到右口袋而已。漢森兄弟之所以這么做,是為即將開場的跨國欺詐布下一個陷阱。 從表面上看,漢森兄弟得到了2200畝土地,設立了住宅和高爾夫兩個項目,而華夏公司則通過轉讓土地,回籠了資金,是一樁雙贏的事情,但實際上,漢森兄弟的海陸置地公司是個空殼公司,并無支付巨額的土地轉讓款和開發這兩個項目的實力和資金。漢森兄弟到目前為止,僅支付了華夏公司26萬美元的土地轉讓款! 跨國欺詐開演 兩個項目開工以后,再加上華夏公司的不斷催討土地轉讓款,漢森兄弟開始了所謂的境外融資,或者說是“空手套白狼”。 數年間,漢森兄弟頻頻與美國漢鼎亞太公司和香港匯豐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接觸,要求他們參股。漢鼎亞太等機構表示可以考慮,但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漢森方面應支付掉5期土地轉讓款(3300萬美元左右);二是余下的400萬美金土地轉讓款改由高爾夫公司承擔,也就是說,一旦參股后,上海林克司公司不再承擔任何一分錢的土地轉讓款支付義務。 漢森兄弟當然同意,謊稱他們對上海林克司公司的投資已超過4000萬美金,并且還出示了已付款3300萬美元的由華夏公司出具的收款證明和上海某著名的會計事務所出具的收到該款的審驗報告。原來,華夏公司為了盡快收到土地轉讓款,違背事實出具了一張收到漢森兄弟海陸置地公司土地轉讓款3300萬美元的假證明。 1997年3月31日,漢鼎亞太公司、香港匯豐銀行等以投資人的身份與海陸置地公司簽訂了股東協議,同意入股5000萬美元參股上海林克司公司項目,其董事長一職仍由巴利漢森擔任。 至此,漢森兄弟的跨國欺詐行動,一步步開始實施—— 當投資人將5000萬美元打進上海林克司公司的香港賬戶后,1997年8月,巴利漢森為應付華夏公司對那筆實際上分文未付的3300萬美金土地轉讓款的追討,瞞著投資人以上海林克司公司的名義向華夏公司承諾,原由海陸公司支付的3300萬美元債務,現改由上海林克司公司承擔。如此一來,漢鼎亞太等投資人花了5000萬美元不僅買到了上海林克司公司的股份,同時也“買”進了這筆巨額債務。 1999年初,上海林克司董事會通過安永會計事務所對上海林克司公司及浦東林克司公司賬目進行了審計,審計的結果發覺約有650萬美元不知去向。董事會并且發現,本來計劃用于前期150幢別墅及其配套設施的5000萬美元資金,在僅僅造了51幢別墅后,已耗之一空,并且還欠下施工單位西門子公司850萬美元及國內承包商2000余萬人民幣的工程款。 2000年2月,漢森兄弟偽造了董事會文件,擅自將已建成的別墅向浦東工商銀行抵押得款2000萬人民幣,而隨即被非法轉移至由漢森兄弟控股的高爾夫公司的海外賬戶。 更為惡劣的是,2000年4月,在沒有董事會授權的情況下,漢森兄弟將上海林克司公司原租給高爾夫公司的高爾夫球場用地1070畝,改為轉讓給高爾夫公司,而轉讓價仍為每畝一美元。這個轉讓的后果就是:由漢鼎亞太等巨額投資的上海林克司公司要承擔支付華廈公司巨額土地轉讓款,而漢森兄弟控股的高爾夫公司幾乎是“無償”地得到了1070畝土地! 漢森兄弟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他們要把這1070畝土地兌換成活錢,但高爾夫公司是在TCI群島注冊的,無法在中國國內銀行進行抵押貸款,于是他們又將這1070畝土地無償轉入在上海浦東注冊的高爾夫公司的子公司——華夏翠泊公司,然后以該土地證抵押貸款人民幣5000萬元。此筆貸款除部分用于華夏翠泊公司的工程及償還債務外,其余都被轉入海外。 經過調查,漢鼎亞太等投資人這才了解到,早在1996年,漢森兄弟及其公司(非海陸置地公司)就已在加拿大哥倫比亞省被指控進行欺騙性陳述和參與偽造文件,結果其企業被判參與偽造文件,受罰35萬加元(刑事犯罪),而漢森兄弟也因欺詐在1998年11月24日被判賠償319余萬加元。這兩起判罰導致漢森兄弟在加拿大當地名譽掃地。 境外法院數次判決 經多次與漢森兄弟交涉無效后,漢鼎亞太等投資人終于忍無可忍,依據股東協議的約定,從1999年9月始分別在上海林克司公司的注冊所在地TCI群島以及英國倫敦進行了一系列訴訟,以求澄清事實,維護投資人及基金公司的投資權益。 TCI群島最高法院的幾次判決如下: 2001年2月14日,TCI群島最高法院因漢森兄弟違背法庭命令,于2000年2月擅自將已建成的51幢別墅進行貸款并非法挪用2000萬貸款,對漢森兄弟作出藐視法庭及侵占公司資產的判決,判定漢森兄弟除須交納20萬美金罰款后,并責令所有貸款及私下轉移的數額約人民幣2000萬元須于判決書發出后56天內全部償還,否則將犯下藐視法庭罪。 2002年5月5日,TCI群島最高法院又作出裁定:終止漢森兄弟對上海林克司公司與子公司浦東林克司公司的日常管理,海陸置地公司被判為“不活躍股東”(無投票權、分紅權、處分權等),其任命的上海林克司公司董事必須辭職,并由TCI法院指派專人接管上海林克司公司和浦東林克司公司,并決定重組浦東林克司公司的董事會。 2003年11月,TCI群島最高法院又指定了畢馬威清盤和接管服務公司,作為在該島注冊的高爾夫公司接管人,并發出判令:只有接管人才有權處置高爾夫公司的股權。法院指示接管人以拍賣的方式把高爾夫公司的股權賣掉(此拍賣程序已在進行之中),任何第三方,非經漢鼎亞太等投資人同意,均不能另行收購高爾夫公司的股份。 然而,至今為止,20萬美元的罰金及非法轉出的2000萬人民幣,漢森兄弟一分也未交給法院。 英國倫敦最高法院于幾年內也前后數次作出了如下判決: 2001年11月1日,倫敦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被告漢森兄弟違約和違反擔保、進行欺詐和歪曲事實。判決被告須支付原告訴訟費100萬美元。原告在英國執行拍賣了巴利漢森的兩部轎車以抵充被告應承擔的訴訟費。原告和西門子公司并依照法院的命令,共同對TCI群島的海陸置地公司及上海高爾夫公司進行清盤。 根據該判決,漢鼎亞太公司代表投資人,沒收了海陸公司在上海林克司公司的部分優先股份作為海陸公司的違約賠償。 2002年12月3日,倫敦最高法院判定漢森兄弟因欺詐及違約行為,賠償原告4500萬美元(包括利息在內,現已達到7000余萬美元)。 2004年1月19日,針對漢森兄弟聲稱已將高爾夫公司賣給了法國一家投資公司,而又拒絕向法庭提供相關文件和證詞的行為,倫敦最高法院判決漢森兄弟已構成藐視法庭罪,巴利漢森要服刑12個月,史杜漢森要服刑3個月,該判決下達7日后開始執行。這就意味著,只要漢森兄弟日后一旦踏上英國國土,他倆就會立刻被捕入獄。 損害上海投資環境 漢森兄弟受到TCI群島和英國倫敦法院的追討,自感窮途末路,于是,一方面利用一切上訴的機會來拖延法庭判令的執行,另一方面又采取一切手段,加緊向中國境外轉移資產。據漢鼎亞太公司寫給上海有關部門的一封信披露,巴利漢森私自在境外出售高爾夫球場的終身會員卡,其中個人會員卡每張7萬美金,公司會員卡每張12萬美金,目前已出售百余張,而購買會員卡的錢則匯到其海外賬戶。漢森兄弟的意圖很明顯,就是盡可能多地獲取會員費,而把向會員提供服務的義務留給高爾夫球場公司的收購者。 漢森兄弟欺詐投資人的行為,不僅使上海林克司公司大片環境優美的土地荒蕪,項目建設停頓,使投資人正常的投資面臨著顆粒無收的結果,而且還使中國的銀行和企業遭受到巨大損失。據統計,漢森兄弟通過上海林克司公司向國內6家銀行貸款的數額接近9000萬人民幣,欠國內某些企業債務達2.5個億,總計欠款達3億4千萬人民幣。不僅如此,由于上海林克司項目涉及國外一些金融機構,一旦破產,勢必會對上海的投資環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