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有企業(yè)“計劃內”破產案件今后將會絕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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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5日 08:13 人民網-市場報 | ||||||||||
新華社消息 企業(yè)破產還分“計劃內”和“計劃外”,這種經濟轉軌時期特有的現象今后將在上海絕跡。今年,上海計劃內國有企業(yè)破產進入最后階段,法院已于近期受理五和針織二廠等最后一批計劃內破產案件。 上海五和針織二廠創(chuàng)建于1924年,在計劃經濟時代為國家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它的“鵝”牌產品曾經家喻戶曉,暢銷全國,并連續(xù)幾十年出口美國、澳大利亞、東南亞各國等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破產庭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客觀效果上看,破產可以避免國有資產和債權人的利益遭受更大的損失。目前,五和針織二廠的上級主管單位上海紡織控股(集團)總公司和其他有關單位已按政策規(guī)定對五和針織二廠的職工進行分流安置。 由于五和針織二廠資產負債率高,債權、債務數額巨大,加之破產財產變現難度較大,此案的審理工作比較復雜。法院將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充分發(fā)揮中介機構在債權追討、資產變現等方面的作用,依法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以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正常的經濟秩序。 1994年,國務院為配合若干試點城市的企業(yè)優(yōu)化資本結構試點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yè)優(yōu)勝劣汰機制,采取了“計劃內國有企業(yè)破產”這一階段性措施。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不斷加強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計劃經濟的痕跡逐漸消失,計劃內企業(yè)破產的做法將永遠退出歷史舞臺。法院破產審理的對象將越來越多地集中到那些不堪市場經濟競爭而被淘汰的企業(yè)上。 (楊金志 高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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